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上半年具有研究生学历专业技术人员确定中级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28    阅读次数 :3640

各学院(系)、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浙大发人〔52号)文件附件12规定,2020年上半年具有研究生学历专业技术人员确定中级职务的工作从即日起开展。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除校医院卫生技术人员、附属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申报,卫生技术人员可直接向所在单位申报。申报人员须向所在单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取得学位后所发表的论文原件等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申报高校教师和学生思政讲师职务的人员应提供入职培训等证明;申报卫生技术系列职务的人员,需通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硕士研究生学位人员确定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时,必须提供规范化培训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且完成下基层的有关要求。

一、教师等专业技术中级职务

(一)个人申报:6月10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和材料提交。

申报人员登录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hrm.zju.edu.cn/,选择职称评审模块(以下简称评审系统,开放时间:61-610日。技术支持联系人:晏老师18668052406)。请申报人员仔细阅读系统填报说明职称评审-教职工申报操作手册进行填报

申报信息提交后,申报人员应及时将系统生成的《浙江大学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导出正反打印一式二份),与相应的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学位后所发表的论文原件等)提交给各学院(系)、单位人事科审核。对材料提供不全者,学院(系)、单位可暂不接受申报。

(二)材料审核及提交:各学院(系)、单位人事科登录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hrm.zju.edu.cn/技术支持联系人:晏老师18668052406职称评审-管理员审核操作手册),根据原始材料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确认和业绩统计工作,导出打印《浙江大学2020年上半年确定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人选汇总表》,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6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给申报材料报送联系人:

1.《浙江大学2020年上半年确定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人选汇总表》;

2.审核通过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

3.审核通过人员需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上请标注与原件相符,并签上审核人姓名,加盖单位公章,论文复印件要求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

(三)教师等专业技术中级职务申报材料报送联系人:

1、教师及其他岗位:人事处人才发展与培养中心叶老师,88981743,紫金港校区东3-104-10,yeyx2018@zju.edu.cn

2、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岗位:学工部童老师,87951309,紫金港校区东1-A118glk@zju.edu.cn

3、图资档案岗位:图书馆郭老师,87951622,玉泉校区图书馆314gqz@zju.edu.cn

4、出版技术岗位:出版社徐老师,88925878,西溪校区出版社310,xmt118@zju.edu.cn

5、会计岗位:计财处周老师,88981359,紫金港校区东6-103-3,zhoushengye@zju.edu.cn

二、校医院卫生技术中级职务

申报人员填写归档用卫生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请点击下载),正反打印一式二份,于6月10日前将申报表和相应的材料提交校医院傅老师(联系电话:87951433)。

校医院做好确定卫生技术中级职务人员的资格和材料审核工作,填写浙江大学2020年上半年确定卫生技术中级职务人选汇总表(请点击下载),于6月15日前将汇总表(须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及审核通过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提交人事处人才发展与培养中心(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8981937,邮箱:ylwang@zju.edu.cn,同时提交汇总表电子版。

三、附属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务

附属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务的确定,由各附属医院结合附属医院岗位设置,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审核确定、发文公布具有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及聘任人员名单,并完成归档工作。

 

 

 

                                        人事处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