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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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2019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发布者:傅利琴   发布时间:2018-11-12

根据学校改革博士生招生选拔制度的思路,结合我院学科特点与实际情况,外语学院博士生招生采用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公开招考的方式,其中对普通招考博士生,自2018级开始采用“申请-考核”制。具体方案如下:

 

一、改革思路

以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为核心,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注重对考生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外语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分管院长、分管书记、纪委书记、具有博士生招收资格的二级学科负责人、院研究生科科长和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和投诉处理。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和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

成立五个二级学科博士生招生委员会:英语语言文学委员会、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委员会(注: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的语言学方向导师,其学生放到该小组考核和计算名额)、德语语言文学委员会、俄语语言文学委员会、法语语言文学委员会。各委员会至少由5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具体负责各二级学科报考考生材料的审核与复试工作。

 

三、招生办法

(一)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招生名额50%左右。

(二)普通招考:招生名额占50%左右。招收对象为非在职考生。

采取“申请―考核”机制,按上述五个二级学科选拔博士生。

1.  报名条件

报名资格与条件除符合国家和浙江大学博士生招生的规定(详见浙大研院〔201540号《浙江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之外,须符合以下条件:

1)外语水平原则上需符合以下任一项(成绩有效期5年,截止日为入学当年的91日,即报考2019级的考生需提供201491日以后获取的符合如下条件的证书,时间过期或成绩等级不符合以下条件的请勿提供)

    ①托福(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

    ②雅思(IELTS)成绩6.5分及以上;

    ③入学前5年内在目的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④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及以上;

    ⑤德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及以上;

    ⑥俄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及以上;

    ⑦法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及以上;

    ⑧没有上述外语水平证明的考生、各类国家专项计划考生仍需参加学校外国语统考(即二外)且符合学校的初试要求;

   2)学术研究能力已在CSSCI核心期刊CSCD核心期刊或在国际期刊上发表(含录用)1篇学术论文或在四年制本科院校学报上发表(含录用)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2.  网上报名

①具体时间及程序可在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rs.zju.edu.cn/yjszs)查询,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向我校研招办垂询,yjsy-zsb2@zju.edu.cn

②报名时考生选择所报考的导师。报考前可在“学院网上-学院一览-导师风采”栏中查看2019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及联络方式(部分导师2019年不招收统考生,因此请考生注意查看研究生院网上2019年博士生招生简章备注栏),并与选择报考的导师取得联系,在征得导师的同意后,再决定是否申请。

3.  递交材料

①《“申请一考核”制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

②一份包括学习以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

③攻读博士学位以前在高等院校各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④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和目录(应届生);

⑤学术论文代表作(含录用),参与课题的证明,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⑥一份3000字左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⑦最高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往届生)或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提供的在读证明(应届生);

⑧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没有达到第一条报名条件所规定外语水平的考生,其他需递交的材料按要求先寄送。

⑨专家推荐信(二封)(必须是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出具,如为打印版,需有专家亲笔签字,否则无效。)(见附件2

注:①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②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签字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

③对口支援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④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时提交博士研究生培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4.  材料提交方式

邮寄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五311室 外语学院研究生科,邮编:310058。请用顺丰邮寄,也可直接递交。

联系人:傅利琴老师,电话:0571-88206251,邮箱:flqzjl@163.com

注:①材料请按清单(见附件4顺序编号提供,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本人未签字,将不予受理;

②上述所有材料提交本院后,将不再退回;

③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即使已被录取,也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造成的后果与责任自负;

④请于20181120日至1220日间用顺丰递交材料,邮寄以快递单上1220日之前邮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浙江大学外语学院‘申请-考核’制材料”。

5.  招生委员会初审

研究生科将符合报名资格与条件的申请材料按二级学科分组,由各二级学科招生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学术水平和从事博士学习的能力及专业潜质等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的名单将在外语学院网(http://www.sis.zju.edu.cn/chinese/)―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上公布。

通过初审者才有资格参加复试(其中外语未达到三、(二)1、报名条件者须先参加学校外国语统考且符合学校的初试要求),复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外语学院网上公布。

6.  复试

各二级学科招生委员会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查。考核方式包括专业笔试和面试。

1)笔试:含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两部分(一张试卷),由五个二级学科自主命题。总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安排在2019年3月9日学校外国语统考的当天下午,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学院网上通知)

2)面试:总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60%。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重点考核申请者的知识结构(30分)、表达能力(30分)、创新意识(30分)和科研基础(10分)。(面试时间一般在4月底5月初,以通知为准)

7.  拟录取

各二级学科招生委员会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推荐录取名单和对应导师,经学院同意后报学校审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其他说明

1. 招生过程中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者,不予申请下一年博士生招生资格。

2. 未尽事宜按浙江大学规定执行。

3. 浙江大学外语学院拥有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4.  2018级起,我院普通博士生学制由原来的3.5年调整到4年,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学制保持不变。

 

附件1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申请一考核“制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2专家推荐书.pdf

附件3博士研究生培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pdf

附件4清单.doc

 

              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

                                      2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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