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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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关于本科学生课程不及格情况的处理办法(试行)(外语【2007】13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10-29

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文件

 

外语【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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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关于本科学生课程不及格情况的处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外语学院学风建设,及时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帮助学生树立正确学习动机,端正学习态度,增强学习动力,树立积极主动,自觉独立的学习意识和精神,特制定外语学院关于学生课程不及格情况的处理办法:

1、每学期初学院本科教育科汇总各年级学生上学期的学习情况,在开学一周内向各年级辅导员提供学生上学期所修学分和不及格情况记录。

2、辅导员根据课程不及格情况找学生谈话,了解不及格原因,学生书写不及格情况说明。

3、辅导员将学生不及格情况通报给班主任,请班主任共同关注学生学习情况。

4、不及格课程达到两门以上者或情况严重者原则上由辅导员通知家长,请家长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

5、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学生不及格情况的说明在学期中要经常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给予适当的指导和帮助。

 

本规定经2007427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自200751日起试行。

 

 

 

 

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

2007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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