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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班主任工作实施细则(外语【2007】24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10-29

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文件

 

外语【200724

 

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班主任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

 

为切实落实《浙江大学本科生班主任工作规定》,结合外语学院的实际加强学院班主任工作,在外语学院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习发展指导中进一步发挥好班主任队伍的作用,特制定《外语学院班主任工作实施细则》。具体要求如下:

一、队伍建设和管理

1、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分管本科生教学的副院长为学院班主任工作的具体负责人,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主统筹协调班主任工作的开展。

2、班主任的选拔和配备工作由本科生教育科负责,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班主任工作规定》的有关任职条件和要求从相关学科的专业教师中择优选拔配备。

3、研究所要积极支持学院做好班主任配备工作,动员优秀教师承担班主任工作任务,并在研究所业绩考核中体现班主任工作量。

4、班主任工作的培训、考核以及日常工作指导由学生工作办公室为主开展,本科生教育科配合实施。

二、工作职责

班主任从事专业班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习、生活指导工作,对班级工作负有全面责任,并负责做好与辅导员的联系沟通工作。

1、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教育学生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指导学生学习,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学习态度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学生自觉进行自主性、研究性和创新性学习。经常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联系本科生导师和任课教师,做好学生的专业发展指导。协助做好学生降级、休学、退学等学籍管理工作。

3、指导班委和团支部开展工作,引导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教育学生合理支配课余时间,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抓好班级集体建设,创建优良学风和先进班级。配合做好学生党组织建设工作。

4、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和寝室,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收集和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特别要关心经济困难、学习困难的学生,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树立学习和生活的信心,为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5、配合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年鉴定工作,做好奖学金、荣誉称号、免试研究生和优秀毕业生人选的推荐工作;做好学生贷学金和困难补助申请的初审工作。协助做好学生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和教育工作。

6、负责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如学生发生突发事件、违纪受处分、学习明显退步等情况,在做好相关工作的同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让学生家长了解情况,配合学校做好工作。

三、培训组织

班主任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策,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知识;学生培养目标、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方针政策、班主任的工作职责及学生工作的特点与方法技巧等。

培训工作分集中培训和日常培训两种。集中培训在每学年开学前由学院统一组织,全体班主任必须参加集中培训;日常培训通过学院网站、发放专题性学习资料、组织参与讲座等方式进行。培训情况纳入班主任工作考核。

四、工作考核

1、班主任工作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学校统一布置,提出总体要求,结合外语学院实际具体实施。

2、班主任工作考核采取平时工作记实评价与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记实考评占70%,学生评议占30%。平时工作记实评价由学院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在考核其工作开展的实绩、效果后确定。学生评议的展开方式另行确定。

3、班主任工作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学年工作考核与职务晋升以及岗位聘任的主要依据之一。班主任的水平和业绩,在教师考核、岗位聘任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工作中体现。主要考核项目为:

1)参加培训情况;

2)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发展情况,及时与学生、学生家长和辅导员沟通有关情况;

3)每学期至少指导学生选课一次;

4)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主题班会;

5)组织学生开展第二课堂的活动(包括SRTP、各类竞赛、社会实践等),指导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情况、学生业绩等与班主任业绩考核挂钩;

6)按时完成学校、学院布置的各项工作,并积极开展学生职业生涯指导工作的情况;

7)每学期与本班学生开展个别谈话的情况;

8)每学期下学生寝室了解学生课余生活和思想的情况。

9)遇到紧急情况时,班主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理的情况。

4、对工作考核优秀的班主任,学院授予院级“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与奖励,院级优秀班主任的比例占班主任总数的20%。校级“优秀班主任”在院级优秀班主任基础上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推荐、经院内公示后产生,校级优秀班主任的比例占班主任总数的10%。

5、班主任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必须立即调离;对工作不称职的,要及时批评教育,经教育仍无改进,应调离班主任岗位。上述两种情况,其班主任工作考核均为不合格。

6、班主任工作学年考核不合格,按本学年教职工考核不合格处理。教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担任班主任工作或班主任工作学年考核不合格,在2年内(包括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本实施办法经200773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

                                  2007年7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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