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研究生科相关工作流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3-16

 

一、研究生经济困难补助流程:

    研究生党总支通过新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了解研究生家庭情况→建立经济困难生数据库→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登陆系统,填写申请表,提交研究生科表格一式二份)→研究生党总支审核后报请学院分管书记审批→由学生本人持经审批的申请表和学院经费折到学校计财处领取困难补助款

 

    研究生经济困难生补助每年不定期集中办理,因家庭突发事故或受灾等意外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随时提出申请,研究生党总支核实后按以上流程办理。

 

二、学生成绩录入流程:

    任课教师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研究生成绩、打印研究生成绩登记表并签字→将研究生成绩登记表、研究生课程论文或答卷(批改有成绩并有授课教师签字)、课程考试或课程论文命题卷、考勤表装入研究生试卷袋(试卷袋可随时在研究生科领取)→将试卷袋交给研究生科→研究生科秘书登陆管理系统审核成绩并确认→学生获得成绩和学分。

 

三、免试生复试录取工作流程:

   成立学院免试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二级学科免试生复试专家组

A、外校免试生

外校获得推免资格的本科生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规定的流程申请推免并寄送推免申请材料→研究生院招生处收到材料后审核推免资格→研究生科领取外校推免生申请材料→学院免试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参加面试的名单→研究生科进行系统处理并通知学生参加面试→由各二级学科免试生复试专家组对推免生进行复试→根据复试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处

B、本校免试生:

由具有免试资格的本科生向本科教育科提出申请→本科教育科和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推免资格审查→学院免试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参加面试的名单和推免本校和外校的人数→本科教育课通知学生参加面试→由各二级学科免试生复试专家组对推免生进行复试→根据复试综合成绩确定本院拟录取名单和推免外校名单→本科教育科将本院拟录取名单和推免外校名单报本科生院公示→研究生科将本院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处

 

 

四、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流程:

    学院成立由分管书记任组长的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向全体参评研究生公布各类优秀奖学金名额和评奖条件,提出评比要求→研究生个人对照评奖评优条件在研究生系统中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有关表格→研究生将申请表一式两份交研究生科→由德育导师、班委、党支部等根据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量化方案排出名次,推荐各类优秀奖学金的候选名单→研究生科汇总候选名单,征求研究生导师意见后,与德育导师商量产生初选名单→研究生科将候选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初审名单在学院网上公示,征求师生意见→将评奖评优方案和材料报送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五、命题工作流程:

根据研究生院招生处关于命题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成立以学院分管院长任组长的学院命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浙江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命题规则》的要求,成立相关科目的命题小组→研究生科将相关学科的命题任务下达至命题组长→命题小组人员认真学习命题规则的每一细节,并在《命题须知》上签名,确保命题质量,履行保密原则→命题结束后,由命题组长审定并将试题和答案分别封装,密封、签字后连同签过名的《命题须知》亲自交研究生招生处试卷保密室,再次核对并签字

 

六、阅卷工作流程:

根据研究生院招生处关于阅卷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成立以学院分管院长任组长的学院阅卷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组织阅卷教师认真学习并执行阅卷规则,在阅卷规则上签名,切实做好阅卷工作及阅卷期间的试卷保密和安全工作→研究生科组织人员对阅卷的结果进行复查,认真检查是否有漏批、漏登、积分是否正确,确保阅卷的结果准确无误

 

七、统考研究生招录工作流程: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申诉工作小组,各二级学科成立研究生复试专家组→研究生科根据学校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召开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当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确定学院复试分数线、复试方式、成绩计算方式、复试考生名单等相关内容)→复试方案报研究生院招生处审核通过后上网公告考生→研究生科通知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参加复试→由二级学科研究生复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复试→根据复试方案中成绩计算方式计算出考生综合成绩,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处

 

八、研究生党员发展流程:

研究生撰写入党申请书,递交给各专业班级所在党支部(书记)→定期向党支部递交思想汇报→团组织推优→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支部为积极分子指定联系人→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经过至少一年培养考察,确定为发展对象→函调政审;召开群众座谈会→党总支预审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等→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表决,接收为预备党员→党总支委员与入党对象谈话→学院党委审批→入党宣誓→一年预备期:参加预备党员培训班学习并结业;定期向党支部提交思想汇报;按时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定期缴纳党费→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表决→学院党委审批

 

九、研究生签订就业协议的相关流程:

根据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相关要求,应届毕业生进入就业信息系统核对生源信息;填写研究生就业推荐表,按要求打印后由班长统一收齐后到学院盖章→研究生凭就业推荐表、简历等参加求职应聘→每年11月份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下发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研究生到学院领取就业协议书→获得用人单位offer后,研究生(甲方)持三方协议书与用人单位(乙方)人事部门签订协议(如果用人单位无权限接收应聘者档案,而由相应的人才交流中心托管的,研究生需与用人单位商定,到相应的人才交流中心,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栏内加盖相应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代理专用章,培养单位才可以把档案寄往相应的人才交流中心)→研究生持三方协议到学院,由学院在培养单位(丙方)栏内签字盖章→签署好的三方协议,用人单位、研究生本人和学院各留一份→学院研究生科在系统中录入研究生就业信息并审核→就业指导中心定期凭审核后的就业信息到浙江省教育厅开具就业报到证→学院去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后发给研究生→研究生凭报到证等到用人单位报到;学院研究生科按三方协议上写明的地址寄送研究生档案

学生拿到报到证后,需办理相关的离校手续:凭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开具户口迁移通知单,再凭通知单到三墩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入学时户口未迁过来的学生除外);党员同学凭报到证到学院党政办公室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等。

 

四点注意事项:

1、希望全校毕业生从我做起,注重诚信,共同维护我校毕业生良好的社会声誉;签约前要谨慎,签约后要信守承诺。

2、确需解约的,学校只受理每位毕业生的一次违约申请。

3、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不论是否经培养单位即学院签字盖章)。毕业生如因故要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按学校规定办理解约手续。

4、学生办理违约需在报到证尚未下达之前;如果报到证已经开出,学生需按就业指导中心规定的程序到浙江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具体事宜可咨询就业指导中心0571-87951536

 

学生违约申请流程:

学生登入就业管理系统后,点击违约申请,若违约类型选择学生违约且协议书已经录入到管理系统,只填写个人申请违约原因和新接收单位即可,若协议书还未录入到管理系统,除填写个人申请违约原因外,还须填写原就业单位名称。违约类型选择单位违约,则新接收单位可不填写。以上内容填写完成之后,点击申请违约。

学生在系统里申请违约之后将违约纸质版材料(原单位解约函,新单位接收函,原三方协议书,个人违约申请,若是单位违约则新单位接收函不需提供)交到学院研究生科老师处,等待审核。

学院分管副书记帐号登入就业管理系统,点击违约申请管理,查询该学生的违约申请记录,若该学生符合违约条件,点击审核通过即可。同意违约条件:

1 违约材料齐全(原单位解约函,新单位接收函,原三方协议书,个人违约申请,若是单位违约则新单位接收函不需提供)

2 原则上签约时间超过一个月

3 新单位比原单位就业层次有所提高

学院同意违约后,学生可在5个工作日后到学院经办老师处领取新协议书,就业经办老师登入就业管理系统,点击违约申请管理,查询到相应学生违约申请记录,将新协议书号码录入到管理系统,并将新协议书发给学生。

 

                                         外语学院研究生科

                                          201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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