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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名家谈系列4】林语堂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4-26

近来国内学英语风气甚盛。无论在中学,在大学,或在自修,多少莘莘学子都在用功夫,日求进益。我想据我个人的经验,谈谈这个中的关系。这篇先讲目标与基础,以后再讲方法。目标正,基础打得好,朝着大路走去,不入旁门左道,是可以把英文弄好的。这不是空谈的。

近来美国用直接法教授华语,成效卓著。美国陆军在战时所设的华语学校,学生于六个月至九个月训练之后,所以说的一腔纯粹北平国语,流利顺口,叫人不敢相信。其实这直接教授法,欧洲国家行之已七八十年,国际音标也不是什么新玩意儿。北欧诸国,像荷兰、丹麦、德国的学生,都能说出一口很纯熟的英语。四十年前我在德国听过柏林大学教出来操华语的德国人,听来像北平生长的,而且都是成年以后学的。同时我在上海所见到日本留学的中学英文教员,文法熟极了,分析词句精透了,而说出来写出来的英文一无是处。语言文字是靠实习经验,不单靠理论的。直接教学法就是重在经验,不在理论。

有人以为目标在了解阅读,不在口讲,既在阅读了解能力,就不必学讲,这是把问题看错了。学习英文的目标只在清顺自然四字而已。假如有人能修道清顺自然四字,无论用何方法,我们都无理由反对,外国读者也可欣赏。凡不以口语为基础的人,任你如何用功,也写不出来平易自然、纯熟地道的英文。

这里有两点可说:第一点是,要明白英语言文一致,而骨子里是白语。英文这个东西愈平易自然愈好,愈少粉饰藻丽的句子愈好,愈近清顺口语愈好,愈能念出来顺口成章愈好。中国人写英文能写到这个地步的就不多。你写出来,外国人念下去像外国人写的就不容易。所以难能可贵就在这一点。再高一层,说怎样写优美典丽,灵活巧妙的英文,这又是另一回事,已经是属于文学写作的要素。但是第一层基础,却不可不从清顺自然立脚,优美典丽是文学技巧之余事。你看英文大家,他们信笔直挥,何尝铺陈堆砌华丽藻饰以为能事?邱吉尔可算英文大家,他有名的句子We shall fight on the hillsWe shall fight in the streetsWe shall fight with blood and sweat and tears.这是多么矫健有力的句子!何尝有一字不是小学生所能用的字,又何尝有一字夸辞浮句?英文之所以雅健在此。中国人写英文,寻章摘句,多用深字,所以永远学不好。例如,对人五体投地佩服,你说I admire him profoundly,便是古人做文章的做法(太文)。因为英人普通并不这样讲,最多用admire greatly 才是自然,而I take off my hat to him(平常字),才是真正道地的好英文,到家的英文。

一句话,中国人要写英文必先淘汰古人“作文章”的观念,才能打定正当的英文基础。因为,我们须认清英美人所谓好英文就是puresimple English的英文白话。他们没有中国文言的历史,而我们有传统的习见,做起文章来,必可吟可诵,措词遣词,不是步尘六朝,便是上追唐宋,一味摹仿古人。至少《古文辞类纂》读熟了,咿唔终日,才能写出稍稍类似古文的文章,实际上能写仿佛貌似的古文就难之又难。以前北大教授中能写华丽四六文章的一大堆,而能写好古文的只有一两人。甚焉者,误以艰深为古雅,以生僻为鸿深,或者要做到“无一字无来历”。这就是说,用字遣词,看似平平,却是语有所本,或出于《汉书》某某传,或出于《世说新语》某某条。有一千五百年前人所用过的辞语,便称佳妙,便是有来源,有出处,文学根底深……这一大套古典文学的传统,是英文所无而且是所不许的。你写一篇文章偶尔引用莎士比亚一两佳句,未尝不可。多用一次,人家就嫌弃,以为你在卖弄,而是掇拾前人语句做的。初学的人就须先明白什么是好英文,就是与外国人说话惟妙惟肖的口语,话这样说,便这样写,便是好英文,所以、目的虽只在了解阅读,而必须以口语入手,才能够得其个中滋味。这是第一点。

其次,注重常用字及口语之用法。近日有人作国文国语之争辩,我想都是辞费。若有人索性主张恢复文言,废国语,只许人说,不许人写,还容易看清所辩的目的。我们目标是言文一致,国语国文不应有别。写得出来,念得出来,话怎样说,也可这样写。这是所谓文学的国语和国语的文学。这是现代文字发展的正途,而可以说我们已经做到了。总统的文告,是文学的国语,中央副刊也大多半是文学的国语。我就不服气。人家的国语(如英文)可以入文,可以作文章,说得出来。念得出来,而我们的国语偏偏不行,只配口念,不配笔写。这还是旧时文学观念在作祟,听来像同、光时代人的口气,不知文学的国语、雅驯的国语、精练的国语为何物。这不在话下不提。单说英文文学的正宗观念,是一种雅驯的英文。既然如此,练习英文就非注重口语不可。口语就是idioms,就是日用之间用了又用几百几千次的辞语。中文里头“难得”、“难道”、“亏得”、“幸亏”,就是这一类的口语。外国人学华语,这种辞语多,听起来就顺耳。文字这东西变化多端,而所结合的辞语很能表达某种意思。“亏得他想出来”是极能达意的字面,是好的国语。英文“有”,当然是have,而口语却是have gotHave you got any money?)人家这样说,我们只好这样写。Forget about it(算了)!也是一种口语。You are telling me(我还得等你说?)也是一种口语。Not a chance(绝不会)也是一种口语。这四个单字gotforgettellchance,都是极平常的字,而运用在口语中,却是学好英文最重要的部分。上面所引take off my hat toa person)也是这一类,应当学好英文的基础。若是单求长字、生字、看来很文雅好听的僻字,头一步便走错了。所以说善于灵活运用常字,是学习英文的不二法门。

 

 

 

 

摘自林语堂著,《无所不谈》第四篇 字斟句酌,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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