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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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建设外语学院专业示范性课程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5-17

为优化我院本科生课程体系,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我院本科生课程教学水平整体上一个台阶,提高创新性人才培养能力,学院拟资助建设一批示范性课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建设范围及资助力度  

示范性课程建设面向我院各专业方向的本科生课程,以专业学位课程为主。示范性课程建设周期均为2年,每门课程建设资助经费1万元,分阶段下拨;建设效果显著的课程负责人及主要参加者将在学院年终考核中给予适当加分。 

 

二、课程建设主要内容  

示范性课程建设侧重于在某一方面有所创新,能在同类别课程教学中起到示范性作用,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      对不同层次(本科生高低年级)、不同类别(研究方法类、实践类、讲座式、研讨式)的课程,建立相应的科学的、示范性的课程教学体系。  

2.      在课程的教材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课件开发、网络教学平台等一个或多个方面进行改革创新。 

 

三、课程建设申报条件  

1.      课程申报以教师团队的形式,课程申报负责人必须是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  

2.      课程建设优先考虑近三年来已开课、教学效果好的课程。  

 

四、课程建设申报程序  

课程建设申请负责人分别填写《浙江大学外语学院示范性课程建设申报表》(附件1)一式二份(同时附电子版,文件名为申报课程名称),于610日前递交给本科生科。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确定立项资助课程。 

 

五、课程建设经费下拨与验收  

对立项示范性课程的建设经费资助分三期下拨,其中第一期由各课程所在教学单位承担,第二期和第三期由学院承担:  

1.第一期(20116月)下拨总经费的20%:用于启动该课程的教材、教辅或课件等方面的建设。于20125月对立项课程进行评估。评估合格者下拨第二期经费;评估不合格者,须对课程建设进行整改,整改后效果明显的再下拨第二期经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将不再予以资助。  

2. 第二期(20126月)下拨总经费的50%:用于资助该课程的网络平台制作,和第一期中的教材、教辅和课件成果相辅相成。于201212月对网络平台建设进行评估,方法同上。  

3. 第三期(20131月)下拨总经费的30%:用于资助课程建设的后续工作。  

课程建设结束后,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立项课程进行终期鉴定。重点评估该课程整体成果体现,如教材出版、教学论文发表、网络平台普及率、教学效果调查、教学影响力等等。评估为优秀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及主要参加者将在学院年终考核中给予适当加分。

 

请点击下载:附件

 

                                                                                                      外语学院

                                           201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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