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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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1-06-21

中共浙大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委员会文件

 

外语党委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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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为加强学院反腐倡廉建设,完善学院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根据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学院领导班子分工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修订《外语学院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具体内容如下:

 

    一、胡松法同志

对全院反腐倡廉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对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分管组织、统战、信访、工会、离退休、档案、安全保卫、继续教育工作)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

2.进一步加强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完善领导干部考核及述职述廉办法。

3.深入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的纪律,保障党员权利。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

4.进一步加强教职员工、党外人士的民主监督工作。

5.积极推行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

6.指导分工联系研究所的廉政建设工作。

 

二、何莲珍同志

对全院行政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对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公共外语教学、人事、财务工作)内的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深化院务、所务公开工作。

2.进一步加强人事管理工作中的廉洁自律工作。

3.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严肃治理学术不端行为。

4.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 

5.指导分工联系研究所的廉政建设工作。

 

三、马博森同志

对分管工作职责范围(专业研究生教学、学科建设、外事工作(含国际交流工作)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进一步完善招生规范制度,实施 “阳光工程”。

2.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工作中的廉洁自律工作。

3.指导分工联系研究所的廉政建设工作。

 

四、何辉斌同志

对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地方合作、社会服务推广中心、考试中心、资料信息中心、实验中心工作)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进一步加强地方合作工作中的廉洁自律工作。

2.进一步规范图书采购、管理的各项工作。

3.进一步加强实验设备管理工作的体制机制、制度及廉洁自律工作。

4.指导分工联系研究所的廉政建设工作。

 

五、王永同志

对分管工作职责范围(专业本科生教学、科学研究工作)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进一步完善招生规范制度,实施 “阳光工程”。

2.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完善科研经费使用管理。

3.指导分工联系研究所的廉政建设工作。

 

六、王玲玲同志

对分管工作职责范围(纪检、学生、保密、宣传工作)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领导责任。

1.主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纠正不正之风,加强行风建设。

2.主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规定的落实工作。

3.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

4.对重大违纪案件一经发现,立即报校纪委、监察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查处工作。

5、指导分工联系研究所的廉政建设工作。

 

七、各研究所所长,各机关直属单位负责人,各党总支书记为所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管理的负责人。

 

八、院纪检组负责监督实施我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九、责任追究

对外语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由胡松法、何莲珍同志负责,纪检组参与。结合学院工作,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学院纪检组有权提出质疑和建议。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追究领导责任,轻则批评教育,重则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此责任制及分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往责任制及分工同时废止。

 

 

                                                  

           中共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委员会

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

              2011年6月21

 

 

抄报: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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