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评奖评优工作,使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选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经外语学院党政联席会以及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自2010-2011学年起,对单项奖学金及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评选增加班级民主评议环节。
一、班级民主评议适用范围
单项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二、班级民主评议工作流程
1. 学生根据学院发布的评选通知与要求,自愿申请;
2. 由各年级辅导员汇总,并初审参评资格;
3. 将自愿申请中有资格参评的学生名单、《民主评议统计表》反馈至各班班主任处;
4. 由班主任负责开展本班的民主评议,填写《民主评议统计表》,报本年级辅导员;
5.根据我校相关评选规定及班级民主评议结果,由评审委员会评选最终名单,并公示。
三、评选时间进度(可根据当年评选工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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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  度  | 
        
           时  间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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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申请  | 
        
           5—7天  | 
        
           参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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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级汇总、资格初审  | 
        
           3个工作日  | 
        
           辅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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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主任组织民主评议  | 
        
           2—4天(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 
        
           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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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委员会终评  | 
        
           3个工作日  | 
        
           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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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  | 
        
           5天  | 
        
           评审委员会  | 
      
   
四、说明
学业奖学金根据专业排名,按相应比例自动生成;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由学业奖学金加体育、德育成绩自动生成,故不予民主评选。
因外设奖学金原则上在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的学生中评定,故不予民主评选,但须附班主任同意推荐的书面证明材料。
学校相关组织与社团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也须附班主任同意推荐的书面证明材料。
外语学院
2011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