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人员在修完规定的课程学分以及通过国家规定的统考后,可自行联系有指导资格的硕士生导师(通常为研修班期间的任课教师),经所在单位和导师在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研究生院网上或本学院网上资料下载栏里可以下载)上签字同意,连同相关证书证件,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修班结业证书(结业证书须双面复印)、二外或其他国家规定的统考科目的合格证书的原件和一式两份复印件(二外考试若不发合格证书,可从网上打印成绩单一式两份)交研究生科审查。两份复印件分别按以上顺序装订在两份资格审查表后面。[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院规定,从
外语学院研究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