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12级新生:
2012-2013学年新生学费补助申请工作即期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和贵州湄潭籍学生。(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2)其他国家文件规定或学校规定的应给予学费减免的学生。
二、申请金额
1、 学费补助每学年的申请金额不超过4800元。
2、学费补助每人每学年只能申请一次。
三、工作程序
学生本人向所在各学院(系、学园)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学费补助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于
外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