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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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浙江大学第八期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NSEP)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12-03

本着“教育和资助相结合”、“以实践促发展”的资助工作理念,学校自2005年起推出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后简称NSEPneedy students education project),支持以经济困难生为主体的教育实践活动,为经济困难学生了解社会、回报社会,锻炼组织和实践能力搭建平台,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浙江大学第八期校级NSEP的申报工作即期开始,请各学院(系)、学园通知相关学生积极参与,并结合学院(系)、学园实际情况积极开展“院级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

一、项目申请原则:

1、以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核心。

2、坚持“资助”和“育人”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

3、强调项目的实践性,侧重于自我服务和服务社会活动,及完善资助管理和教育工作模式的调查研究。

二、项目申请对象和申报办法: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在校经济困难生,或服务于经济困难生资助工作的学生团队。要求项目负责人组织团队进行活动,且必须由至少一名教师参与指导。申请者每人限申报一个项目,参与项目不得超过两个。

2、项目申报办法:

1)申请者可以参考往期NSEP立项情况(附件1)进行选题,选题应尽量具体、有针对性,并注重项目的可行性。

2)申请者应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2)。项目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申请书经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上交立项人所在学院(系)、学园,外语学院请于1210号下午5点前交至东五302,电子版发送到rain_046@zju.edu.cn

三、项目评审立项及管理办法

1、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组织评审工作,确定第八期NSEP立项项目。根据项目情况将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给予3000-5000元和1000-2000元的经费资助。

2、各项目应在5月底前完成,学生资助中心将于20133月左右组织中期检查,5月底6月初进行结题答辩。每个项目要求撰写项目总结报告(3000字以上),并进行结题答辩。学生资助中心组织评委进行项目评审,并将优秀项目汇编成册。

3、获奖项目的负责人和参加人(总共限5人)记第二课堂学分0.5-3分(详见《关于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NSEP)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规定》)。

 

附件:

1、《浙江大学各期NSEP汇总

2、《浙江大学NSEP立项申请表

外语学院

20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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