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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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12-25

各位研究生: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精神,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将浙江大学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基本申请条件及申请对象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技能精湛,发展潜力突出;

5今年9月份有资格参与评奖评优的、且符合《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规定条件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三、评审程序

1、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和《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一份),在20121226下午3点前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审批表需有电子稿和打印稿,汇总表只需要提交电子稿,打印稿请交研究生生科东五301室,电子稿请发flq@zju.edu.cn(邮件主题注明“国家奖学金申请”)。

2、学院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结合评奖评优量化结果、综合申请学生的学习、科研、社会工作等情况,于1229前召开评审会议确定初评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研究生院。

四、几点说明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2、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3、国家奖学金纳入我校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从当学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中产生。国家奖学金可与竺可桢奖学金、外设奖学金等荣誉兼得,奖金不兼得,按就高原则发放。

4、学校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五、外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王玲玲

副主任:马博森

委员:高奋、徐永杰、傅利琴、闵尚超(博士生)、金敏芳(硕士生)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

附件3: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外语学院

             2012年12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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