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
为满足广大团员的入党需要,积极配合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党的新生队伍建设,将于近日启动2013年秋冬学期“推优”工作。各年级团总支需严格遵照《浙江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统一于9月中旬完成“推优”工作。
“推优”过程中,要注意加强程序性引导,综合考评团员各方面条件,广泛听取群众反馈意见,严格控制“推优”数量,以年级总人数的6%确定,准确把握所推团员质量,将优秀团员青年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推优”名单确定后,应及时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1),由各年级团总支收齐后统一到东五302盖章并存入学生党建档案。同时,为后期积极分子培训班工作的及时开展,希望各年级团总支将推优学生信息汇总到《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名单》(附件2),将电子稿发至0011346@zju.edu.cn。希望将上述附件2.3材料的纸质和电子稿于2013年9月20日前上交至东五302李萌老师处。
特别说明:已于军训中被“推优”的2013级新生纳入其所属团支部的“推优”名额中,不再重复推荐。学院团委将从2013年上半年和本期推优名单中择优推荐学生上“2013年秋冬学期积极分子党校培训班”,其余推优学生参加下期积极分子培训班。
联系人:李萌 联系电话:15988158272
外院团委
2013/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