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班主任工作规定》(党委发[2005]37号)的要求以及学校关于2012—2013学年的班主任考核工作通知要求,外语学院2012-2013学年班主任考核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组织实施
班主任工作考核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实施,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学院班主任考核工作的负责人;外语学院2012级、2011级、2010级班主任参加学院考核,其中2012级人文大类和外语大类班主任参加丹青学园考核。
2.考核程序
个人小结。班主任按工作职责和考核的内容与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填写《浙江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表》,于2013年9月23日前发各年级辅导员处。
工作记实评价。由学院按照班主任工作职责和学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根据班主任工作的实绩、效果进行考核。
学生评议。由学院组织班主任所带班级学生采取不记名方式填写《浙江大学班主任工作评议表》,对班主任的工作满意度进行评议。请各班级到东五302领取《浙江大学班主任工作评议表》,组织班级同学评议,各年级辅导员于2013年9月23日前将评议表原稿和评议结果汇总交东五302沈晓华老师处。
考核结果确定。采取平时工作记实评价与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两部分各占50%。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校级优秀班主任的比例占班主任总数的10%,为鼓励班主任工作,学院将评选相等名额的院级优秀班主任。在考核中,班主任所带班集体或个人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在同等情况下确定优秀等级时予以优先考虑。班主任疏于教育引导并发生严重事件的,或发生突发事件未能及时到达现场并妥善处理的,或学生评议超半数认为不满意的,应评定为不合格等级。
各年级辅导员收齐班主任考核表后与考核结果汇总表一起于24日前发沈晓华老师处(sxh@zju.edu.cn),学院统一组织评审。
3.奖惩
班主任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学年工作考核与职务晋升以及岗位聘任的主要依据之一。在教师考核、岗位聘任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工作中考虑班主任的业绩,并在确定岗位津贴时予以体现。
学工部将对各学院(系、学园)上报的班主任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人事处,作为教师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工作考核优秀的班主任,学校授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与奖励。
班主任工作学年考核不合格的,按本学年教职工考核不合格处理,在2年内(包括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外语学院
201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