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即日启动。请有需要的学生填写《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一),并附《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二)复印件,纸质版经学院审核盖章后,于9月18日前交至东五302,电子版发送至21305001@zju.edu.cn。
温馨提示:申请表格信息填写需诚实完整,家庭信息填写明确。注意:《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印章来自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家庭成员中在读学生(高中及以上)人数”一栏是指家庭子女中在读的高中生及大学生人数。
外语学院
2013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