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校人事处关于开展201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年度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正确地评价教职工在本年度内的德、能、勤、绩等各方面的表现,以激发和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考核范围
1.全校在编在岗事业编制职工(含人才中心办理正式借用手续的人员)、事业性质人才派遣人员、各院(系)、各单位自筹经费聘用的人才�劳务�派遣人员(不含独立法人单位聘用的人员)。
2.以下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⑴公派出国且在批准期内的人员
⑵人才中心待聘人员(办理正式借用手续者除外)、因病假养育假请假六个月及以上者、校内离岗退养人员、校发生活费人员
⑶2013年7月1日及以后新进校参加工作的人员。
3.求是讲席教授、求是特聘学者等,可简化年度考核,由单位评议后出具考核证明
三、 日程安排:
1、12月13日前,在编在岗事业编制职工、事业性质人才派遣人员本人进行年度考核总结,统一填写《浙江大学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表》(附件1)。自筹经费聘用的人才�劳务�派遣人员填写《浙江大学人才(劳务)派遣员工年度考核表》(附件2)。无故不参加考核的人员,将作不合格处理。
表格中“现岗位”一栏指教师各类岗位、专职科研、管理、实验、工勤等岗位。
注意:考核表使用 A4纸双面打印
2、12月18日前, 各研究所(单位)完成工作总结和交流,根据教职工业绩完成情况,评出考核等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根据下达名额推荐院级和校级先进候选人。各所负责人在《浙江大学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表》签署考评意见、签名盖章后交学院组织人事科,同时将《浙江大学教职工2013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3)发至gaijf@zju.edu.cn。
3、12月20日前,学院审核、评定考核结果及先进工作者名单,并对考核优秀、院级先进和校级先进推荐人进行公示。先进工作者分别填写《浙江大学院级先进工作者登记表》(附件4)、《浙江大学校级先进工作者申报表》(附件5)。
4、12月23日前,完成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各类表格报校人事处归档。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校人事处《关于开展201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浙江大学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表》
附件4:《浙江大学院级先进工作者登记表》
附件5:《浙江大学校级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组织人事科
201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