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2014〕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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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学生出国出境审批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外语学院学生因公、因私临时出国(境)审批管理,确保学生安全、有序出国(境)交流,特制订外语学院学生出国(境)审批制度。
本科生参照以下执行:
一、学校、学院出国(境)交流项目:
1.项目申请:学生申请学校或学院出国(境)交流项目时,填写学校关于学生出国(境)项目申请表,到本科教学科及院团委办理相关签字手续,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章)同意后到院党政办申请学院盖章。
2.项目申请成功后,学生应填写浙江大学因公临时出国或赴港澳台人员申请表(本科生)用表,并携带家长亲笔签署的《学生出国(境)家长知情同意书》原件办理出国(境)申请书,办理时需经学科负责人签字盖章(此部分可由研究所负责人或班主任签署),再由分管副院长及副书记签名同意后到院党政办申请学院盖章。
二、学院原则上不批准校级、院级以外项目。寒暑假期间,学生因私出国(境)旅游时,须携带家长签署的《免责声明》办理护照(签证)。
三、学期内出国(境)少于6个月的,应同时办理好相应的请假手续。学生请假应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一周内(7天内),经班主任同意和辅导员审批确认;一周以上一个月以内(7天—31天),经班主任和辅导员同意后,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批;请假一个月以上(31天以上),由学院分管本科生工作的副院长审批。审批通过后请假单报学院本科教学科备案。不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校的按旷课处理,发生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属承担。
研究生参照以下执行:
一、90天以内出国(境),请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申请,打印请假单,并携带家长/配偶签署的《外语学院学生出国(境)家长/配偶知情同意书》,将请假单提交至研究生科备案;同时登陆研究生公派出国(境)申请系统http://zuss.zju.edu.cn/yjsxt/logoutcgcj.do,填写打印“浙江大学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人员申请表(研究生用)”,由导师、学院研究生科、学院党政签署意见、盖章。(如因签证等原因没有最终出行或者晚于申请表上所填写的月份出行,请务必告知研究生公派出国办公室。)
二、90天及以上出国(境)交流,除办理项目所需手续外,均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流程如下: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在“学籍异动”一栏内选择“异动申请”,异动类型为因公出境;填写内容为:出国(境)和入国(境)时间(异动起始截止日期)、异动事由。网上填写并打印,由导师、研究生科、主管领导(分管副书记)签署意见、盖章(委培、定向生还需请单位签署意见)。
打印学籍异动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持“浙江大学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人员申请表(研究生用)”一份(出国出境180天及以上需要两份原件)、国(境)外大学或机构的邀请信复印件、导师推荐信,并携带《学生出国(境)家长/配偶知情同意书》,由导师、学院研究生科、学院党政签署意见、盖章后送交研究生院出国留学办,研究生院签署意见后返回一份提交学院研究生科备案。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定向、委培生申请出国(境),需提交本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单位同意派出函,并同时到本人工作单位办理出国(境)手续和出国(境)任务批件。
2.若出国(境)时间超出学制规定的学习期限,出国(境)前需先至学院研究生科办理完成延长学习期限手续:登陆浙江大学研究生信息服务平台,填写并打印“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在“学籍异动”一栏内选择“异动申请”,异动类型为延长学习年限;填写内容为:延期时间(异动起始截止日期)、异动事由。
3.出国(境)时间(90天及以上)若有变更,请及时电话通知:87951124 ,或发E-mail至:luye07@zju.edu.cn;若不通知,研究生院出国留学办将按原申请时间办理学籍处理手续。
4.若确需延长出国(境)时间(限申请一次),请办理延长出国(境)时间手续,手续办理程序:在到期前一个月寄回国(境)外导师邀请延长函(须附经济资助证明)并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延长出国(境)时间申请表》,经导师及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5.非学校、学院公派出国(境)项目,但经导师、学院其他项目负责老师认可的,如参加国际会议等,须经导师、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由导师、项目负责人评估项目风险,对该项目全权负责。然后再按流程办理上述手续。
6.学生若只是办理护照(并不安排出国境),请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填写打印请假单,并在请假单事由中注明“仅供办理护照用”字样,经导师、研究生科、学院签章后去办理护照;无上述字样不予签章。
7.学院原则上不批准校级、院级以外项目。寒暑假期间,学生因私出国(境)旅游时,需携带家长签署的《免责声明》办理护照(签证)。原则上不允许学期内因私出国(境)。在校期间因私出国(境)也须办理相应请假与学籍异动手续,如不办理,发生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属/配偶承担。请假要求:请假一周内(7天内),经导师同意和辅导员审批确认;一周以上一个月以内(7天—31天),经导师和辅导员同意后,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批;请假一个月以上(31天以上),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审批。审批通过后请假单报学院研究生科备案,并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
四、返校手续
1.返校后,请及时办理返校手续,否则无法做学籍恢复处理,以致影响岗位助学金、奖学金发放和医疗保险的办理。
2.返校手续办理程序:登陆浙江大学研究生信息服务平台,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在“学籍异动”一栏内选择“异动申请”,异动类型为入境复学;填写内容为:出国(境)和入国(境)时间(异动起始截止日期)、异动事由。网上填写并打印,在办完学院手续后,本人持申请表及护照至玉泉校区教11-212室办理有关复学手续,再去学院研究生科注册。
3.同时提交《浙江大学公派出国(境)研究生返校报告书》和代表性的照片。返校后请将报告书和电子照片上传到网上申请系统,“报告书”纸质文档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培养处。
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
二�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
家长/配偶知情学生出国(境)/情况意见书
本人 ,系 的父亲/母亲/配偶,同意 参加由 组织的项目(活动),我们知晓该项目的全部内容(并承担出国(境)期间的全部费用)。出国(境)时间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国(境)期间安全责任自负,并保证其按时返校。出国(境)期间保证其与该项目负责人及对应辅导员/班主任保持及时的沟通与联系。
紧急联系人:
姓名: (联系方式: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