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是选拔优秀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推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以及浙大发教[2008]119号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有利于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声誉的原则。
二、工作机构
(一)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
组长:李媛、马博森
成员:沈燎、马以容、蒋景阳、王永
(二)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李媛、马博森
成员:沈燎、高奋、何莲珍、马以容、郭国良、王永、范捷平、孟筱敏、
阿莉塔、祝秀香、傅利琴、沈晓华
(三)复试小组
由各学科负责组织5位以上(含5位)相关学科导师组成复试小组。
三、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
推免生的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德智体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和综合考评优良;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取得125及以上有效学分,经学院初审,能预期按专业学制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四)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
(五)已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大学英语或第二外语课程所有学分的修读任务。
四、工作程序
(一)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和学校、学院相关网站公示推免名额、推荐办法、推荐及接收工作时间、复试录取办法、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
(二)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陆现代教务管理系统 (http://jwbinfosys.zju.edu.cn)递交申请,并将《浙江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交学院本科生教育科。
(三)确定复试名单。学院本科生教育科根据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按综合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学校规定的比例要求以1:1.3确定各专业复试名单。综合排名按学业综合绩点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学业综合绩点=主修专业课程累计平均绩点×70%+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30%。
(三)专业复试。复试工作由学院本科生科、研究生科会同各专业分头进行。
(四)确定拟推荐名单。复试由专家现场打分,总分100分,其中知识结构30分,表达能力30分,综合素质40分。参加英语专业面试的考生均需经过两个专家组面试,面试总分取两组专家的平均分。
(五)审定并上报。学院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讨论审定拟推荐名单,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要查明情况,并进行处理。
五、有关事项
(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确定为推免生的不得再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放弃攻读研究生资格,不参加就业分配,不予办理出国手续。
(二)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荐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毕业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的;
4、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六、其他
本实施办法经外语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最终解释权归外语学院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
浙江大学外语学院
201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