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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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英语)培养及学位申请、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流程

发布者:傅利琴   发布时间:2018-04-18

温馨提示:请每位教育硕士仔细查看本流程,申请学位期间最好将该流程打印并携带身边,逐条对照完成,如因系统未及时录入信息或者提交材料不齐影响学位申请进程,后果请学生自负!!!请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

该流程只适用于2015级及以前的教育硕士,2017级及以后的教育硕士申请学位流程同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学位流程。

 
 
一、系统网址及各类用户登陆
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zyxw.zju.edu.cn/PDGManager/。也可从研究生院主页http://grs.zju.edu.cn/index.jsf右下方点击“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管理系统”,在弹出页面中再点击右边“专业学位管理系统”进入。
系统共设置学生、教师、导师、管理员(含研究生科老师和学科秘书)、评阅专家、论文抽查员六类用户。教育硕士学号作为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登录该系统,教师、导师以工号作为用户名、6个8为初始密码登陆该系统,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评阅专家以收到的评阅邀请函中提供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登陆)。
 
二、培养环节相关要求
1、学分:教育硕士在学期间须修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34个学分方可申请专业硕士学位。请及时关注学分修读情况(可在专业学位管理系统查询),如有课程安排未满学分的、课程已修且课程论文已交但查不到成绩的,请及时与授课老师、学科秘书联系。
2、科研成果要求:教育硕士攻读硕士学位期间,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如果学生是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学生本人的导师)在公开出版物上(包含论文集)相应的学术成果。成果署名单位必须为浙江大学。
3、开题、开题答辩:教育硕士须在第二学年(年级数+2的那年)开学后二周内(9月20日前)确定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并在导师指导下写好开题报告(导师可要求学生在之前的暑期做好准备工作),9月30日前通过开题报告答辩。开题答辩由教育硕士学科点(学科秘书)或导师自行组织,须有至少三位硕导及以上专家参加答辩。开题答辩通过后,请积极与导师保持联络,按时完成论文撰写,保证硕士学位论文质量。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
根据目前系统设置课程学习开题报告两项是系统中资格审查通过的必要条件。因此,请每位教育硕士务必保证在课程结束后三个月内向任课教师提交课程论文(切记切记!),否则无法及时获得课程成绩,影响学位申请,后果由学生自负
系统规定,学生开题后半年方可提交学位论文申请。因此,学生在系统中填写开题报告时间时须慎重,务必要考虑到这一点,否则学位论文申请将无法提交。
 
三、延期手续办理
根据《浙江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协议书》规定,教育硕士学习期限为2-5年。学号首字母Z后面的两位数字为教育硕士的年级数,年级数+6的年份为该级教育硕士学籍清理的年份。未能在该年的6月30日前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审核的、且未因故提出延期申请的教育硕士,学校将自动终止其在浙江大学的学习,不再另行通知。(详见入学时签订的协议书)
清理当年的3月20日前论文仍无法定稿送审、但已有成稿论文、拟申请延期答辩的教育硕士,请登陆“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系统”,在“下载打印”栏内打印《浙江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论文延期答辩申请报告》,请单位签字盖章,请导师签署意见(除了该申请报告上的签字,务必要请导师在成稿论文正文上签署对该论文的评价意见,表示该论文有望在短时间内完成终稿并申请评阅、答辩,无详细意见的研究生院一般不予通过延期审批),连同已有的学位论文成果,于4月中上旬提交学院研究生科,由研究生科送交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审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通过延期审批的学生,务必在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否则将终止学习,我们不再另行通知。
务请每位教育硕士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抓紧时间,尽早完成学业!!
 
四、学位管理(含申请、评阅、答辩)
教育硕士学位申请学季和时间节点:
1夏季申请学位:1月18日前提交论文初稿给导师,3月20日前论文定稿送审,5月底前完成答辩,6月30日获学位;
2冬季申请学位:7月18日前提交论文初稿给导师,9月20日前论文定稿送审,11月底前完成答辩,12月30日获学位
(注:学院原则上不接受非全日制学生春季申请学位以下流程均按夏季申请学位的时间表写的,若冬季申请学位,流程中相关时间应按上述冬季申请学位的时间节点相应变化。)
 
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同意定稿送审后,登陆“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系统”, 在已确认修满课程学分并录好开题报告的基础上,在“学生申请”栏下点击“学位申请”,依次填写学位申请信息(包括论文中英文题目、主要内容、奖励处分、学习与经历、科研成果等)、上传非隐名评审论文、确认个人基本信息、录入学位论文信息、前置学位信息、获学位后去向信息等,然后务必请导师登陆“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电子版学位论文(若是系统中导师未审过,研究生科是无法处理学位申请资格审核的)。以上学位上报信息的准确性关系到后期的学位认证,请大家务必确保信息属实!
完成上述网上申请工作后,申请人请于3月20日前将一式2份经单位签好意见、导师签好“导师对论文的评语”(此评语视为导师同意论文定稿送审的凭证,不可或缺)一栏的《硕士学位申请书》(其中:照片、申请人签名等栏不能为空)、6本经导师审定可供非隐名评阅的硕士学位论文、1份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归还)、一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点此下载)5份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学位申请书和表决票须直接从个人信息系统中“下载打印”栏内打印)送研究生科。研究生科将登陆系统处理学生的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并审核纸质材料、在申请书上签章、在答辩表决票上盖章。
注意事项:
●定稿送审的论文格式请严格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装订,务必含书脊,论文双面打印。封面上要有中英文论文题目,正文前面的中英文题名页、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页上的导师签名和作者本人签名务必提前签好。
《硕士学位申请书》务必左侧装订,订两个订书针,因为答辩以后整套材料要分别夹在学位申请书内送往学科、学部评审。
《硕士学位申请书》5份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须经研究生科签字、盖章后由学生本人带回并妥善保存,学位论文答辩时用
●申请学位的教育硕士必须确保参加统一的学位照片采集(在玉泉校区大门前的扬子图文),详见院网通知《关于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统一采集学位照片的通知》http://www.sis.zju.edu.cn/chinese/redir.php?catalog_id=342&object_id=38513 2寸纸质照片2张及时交研究生科(办学位证用)。
●凡是未经学院研究生科审核确认的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系统均不予以认可,该次学位申请及论文评阅和答辩为无效;凡是在截止时间后提交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申请的研究生,其学位申请将推迟到下一次学科/学部学位委员会审核。
 
已通过研究生科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和确认的学生,可以进入学位论文的评阅程序。论文由学科秘书通过系统实行网上评阅,评阅期为一个月。学位论文实行预评审制度。对首次送审结果为中等及以下的论文经修改后在4月20日前提交学科秘书进行二次送审(需付二次评审费)。二次送审结果仍然较差的延期申请学位。同季二次送审不包括评阅结果判定为需要大修改的论文,需要大修改的论文至少需延到下一季才能再次送审。论文送审后一个月内,学生可以在系统中查询自己的评阅结果(或咨询学科秘书)。
 
答辩由各学科点负责安排。对于3位评阅专家评阅意见均为同意参加答辩或者小修改后同意参加答辩的学生,学科秘书要在系统中点击“学位申请”―“论文评阅”--“评阅结果”―“查询”―“审核”,完成总评意见。同时将答辩的时间地点等准备信息告知拟参加答辩的学生。每位拟参加答辩的学生须及时在系统中“学生申请”―“答辩准备信息录入”栏录入答辩的地点和答辩专家信息,方能参加答辩。如学生不及时录入答辩准备信息,则无法录入答辩结果并审核,将严重影响学位申请进程。
 
学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参加答辩:盖好研究生教育科公章的答辩表决票(教育硕士5份)、学位申请书(2份)、答辩记录表(1份)、由导师及学生本人签好字的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点此下载,需单独提交1份,另外所有定稿论文中都有这一页,可复印)、之前已经过研究生科审核的在学期间科研成果(含录用证明)的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包含刊物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和论文正文)、经导师签字的《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申请表》(点此下载)
 
另外,若参加答辩时的学位论文与送审时已有较大改动的,学生可打印最新稿3本,在答辩前一周交给学科秘书,给未参加评阅、但参加答辩的专家提前查看论文内容。
 
答辩通过后,学科秘书和研究生科整理研究生申请学位的材料,报送教育学科、社科学部。经学科、学部会议审批后,研究生科在系统中完成学科、学部审核环节。教育硕士拟根据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给出的修改建议,继续修改论文,经导师审定后登陆“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学生申请”―“论文修改和定稿”栏内提交定稿论文。该学位论文终稿电子版将可能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用于学位论文质量抽查,请教育硕士务必重视;若不提交终稿,系统将默认初稿为终稿,影响论文抽查质量,进而可能影响已经获得的学位。
 
论文答辩后应交材料:【以下材料除第(10)项外,其他的统一交给学科秘书;1-9项都是用于送交学科学部学位委员会的】
(1)硕士学位申请书(专业学位)2份(申请书上请务必贴好彩色照片);
(2)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3份;
(3)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1份;
(4)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5份;
(5)已经研究生科审核过原件的科研成果复印件1份;
(6)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和独创性声明各一份(前面有链接可下载);
(7)经导师签字的《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申请表》;
(8)扬子图文拍摄的2寸彩照2张;
(9)硕士学位论文1本(仅供学科学部学位委员会评审时翻阅,可以是尚未最终定稿的版本)
(10)最终定稿的硕士学位论文3本,里面请签好学生姓名和导师姓名(1本交研究生科,1本交东五一楼学院资料室,1本办离校单时交校图书馆,封面须有中英文论文题目)。
 
学生答辩通过后,还需要到系统中“学生申请――学位照片确认”栏内确认个人学位照片,否则后期无法编制学位证书编号。
 
另外,根据“ 研究生院、档案馆关于《浙江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照片档案归档流程》的通知” 精神,拟获得学位的学生请于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前往浙江大学西溪校区艺术楼C座705室拍摄硕士学位照片,详情见浙江大学档案馆网上通知(地点有可能更改,以档案馆网上通知为准,也可直接咨询档案馆)。
 

研究生院学位论文检测结果返还后,相关学生需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处理意见表》,本人、导师签字后交研究生科存档。


五、离校手续办理
获得学位的教育硕士须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点此下载《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离校单》(原则上不能代领,必须代领的,需持研究生本人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其中离校单上请导师签字前先确认是否已经在专业学位系统中上传论文终稿),凭盖完章的离校单和研究生证领取学位证书
 
以上要求若与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的规定不符,以研究生院的规定为准。请关注研究生院和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网上信息。
 

教育硕士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71-88206251 

联系人:徐婉睿老师

E-mail:0917374@zju.edu.cn


                                            外语学院
                                               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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