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2007年7月修订)》和学费补助工作要求,为确保老生在2015-2016学年顺利入学,学院将于近期按实际情况做好老生的学费补助工作。
【1】申请条件:
(1)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
(2)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和贵州湄潭籍学生。(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3)其他国家文件规定或学校规定的应给予学费减免的学生。
【2】申请金额:
学费补助每学年的申请金额不超过4800元。
【3】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浙江大学学费补助申请表》,于6月14日17:00前向学院资助老师李旭桦老师提交纸质申请表及电子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lixuhua@zju.edu.cn。
2、学院汇总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4、公示期结束后,学院通过学校计财处酬金系统统一一批次发放学费补助至学生银行卡中。
注意:本次学费补助申请面向除2015届毕业生外的所有在校本科生(包括2014年9月申请过学费补助的2014级学生),该资助款专门用于缴纳受助学生2015-2016学年学费。
附件:学费补助申请表
外语学院团委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