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学院关于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
评聘工作的通知
一、相关政策
1.岗位设置及晋升通道:各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设置、申报资格及晋升通道,按照《浙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12〕25号)规定执行。请申报人员认真阅读“浙江大学关于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及附件《浙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策调整事项》,并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详见http://hr.zju.edu.cn/cn/redir.php?catalog_id=10081&object_id=52000。
2.学院年度晋升计划:按照学校定编定岗的规定,我院2015年教师晋升计划名额为正高1名、副高4名。学院评审时,根据申请人业绩和评审情况可以不用满名额,未用名额可留以后年度使用。根据学校政策要求,教学科研并重岗、教学为主岗教师,参加各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均占学院晋升名额;教学为主岗教师评聘教学为主岗教授的,可以申请学校的晋升名额,也可使用院系定编定岗的教授晋升名额;团队教学岗教师申请高级讲师由学校确定名额,不占学院副高名额。
二、申报材料要求及评审流程
详见“浙江大学关于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中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审核及有关评审流程(申报者根据所申报的系列,按通知中的流程要求操作);外语学院评审程序及晋升教授、副教授基本条件已经学院人力资源委员会讨论确定,经人文学部、人事处审核同意并公布,详见人文学部网页通知: http://fa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701&object_id=18827 http://fa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7&object_id=18803。
三、时间安排
1. 9月10日-9月28日,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进入相应申报系统填写信息,并将系统生成的《浙江大学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申报表》及相应原始材料交到学院人事科;申报教学为主教授、高级讲师者,下载填写《浙江大学教学为主教授职务申报表》或《浙江大学高级讲师职务申报表》,与相应的原始材料一起提交到学院人事科(东五310-2,88206176,zzrsk@zju.edu.cn)。所有材料务必在9月30日下午17时前提交,逾期不交或材料提供不全者,学院暂不接受申报。
2. 10月8日前,院组织人事科及相关科室完成全部申报材料的审核确认和业绩统计工作。
3. 10月12日前,学院召开述职报告会并进行民意测评(初定10月9日下午,具体另行通知),院人力资源委员会讨论、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并公示。
4. 10月中旬,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今年高级职务评聘名额。
5. 10月20日前,申报者提交送校外专家评审材料及评审费(送审材料要求详见“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审核及有关评审流程”),下载、填写归档用《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或《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并提交给学院人事科。学院将送审人员名单报人事处和学部。10月底前后完成送审的材料寄送工作。
6.11月15日前,申报人员填写归档用《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将申报表和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交给院人事科。学院做好晋升(确定)中级职务人员的资格和材料审核工作,对于其中的晋升人员,由学院中级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7. 12月上旬,学院中评委评审。
8. 12月中旬,学校各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评委会评审。
9. 12月下旬,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其他
学院其他人员,如高教管理、图资、实验人员的申报,请按照学校“通知”中相关“系列”的具体要求,按时将申报材料交到院人事科。
外语学院组织人事科
2015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