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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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9-16

各位外语学院同学
为做好2014-2015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内容:
1.综合素质评价
2.校设奖学金评定
竺可桢奖学金全校共12名,由各院系、学园推荐,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进行初审后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竺可桢学院12级、13级、14级学生在竺可桢学院参评,求是学院2014级学生在求是学院各学园参评,其他院系的学生在所在院系中参评。
   3.荣誉称号评定
4.外设奖学金评定
外设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根据以下原则分配到各院系、学园,由各院系、学园根据奖学金要求评定:(1)奖学金协议中明确规定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按照协议规定分配;(2)对于协议中只规定了分配范围但未明确规定名额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或只规定了名额未规定分配范围的奖学金,采取奖学金金额均衡,适当向设奖少的院系、学园倾斜的原则;(3)一些不设名额、由校外机构评选的奖学金,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奖学金,按照设奖单位要求进行评选。
2014-2015学年外设奖学金设置情况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统一下达,具体名额分配和评选要求另发通知。
5.国家奖学金评定
二、工作进程安排:
1竺可桢奖学金材料于9月21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0011346@zju.edu.cn,纸质版交至东五407办公室。申请“竺可桢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浙江大学竺可桢奖学金申请表”、“个人先进事迹竺可桢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2.特别奖学金材料于9月21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0011346@zju.edu.cn,纸质版交至东五407办公室。申请“特别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特别奖学金推荐表”、“浙江大学特别奖学金推荐汇总表、提交“申请理由证明材料”
3. 研究与创新奖学金材料于9月23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0011346@zju.edu.cn,纸质版交至东五407办公室。申请“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浙江大学研究与创新奖学金评审表” 、“申请理由证明材料”。
4. 国家奖学金材料于10月8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0011346@zju.edu.cn,纸质版交至东五407办公室。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和上报材料要求等另行通知。
5. 外设奖学金材料于10月10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0011346@zju.edu.cn,纸质版交至东五407办公室外设奖学金名额分配、评选条件和上报材料具体要求等另行通知。宝钢奖学金、唐立新奖学金、博世奖学金、陶氏化学奖学金、宏信奖学金等提前评选的外设奖学金依据具体通知另行提交。
7.以上校设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表格和材料纸质版不得随意改变格式,正反双面打印,请班主任或辅导员填写推荐意见后上交注意:如格式出现问题,需要重新填写
 
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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