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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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秋冬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9-17

各年级团总支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
为满足广大团员青年的入党意愿,积极配合党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党的新生队伍建设,现2015年秋冬学期“推优”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各团支部需严格遵照《浙江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附件1)要求,各团支部以不超过支部团员数4%的比例推荐优秀团员上报各年级团总支推优对象要求综合表现优秀,提出入党申请满一年。各年级团总支请于930日前完成“推优”工作,并填写积极分子培训班汇总表附件3),汇总表电子版发0011346@zju.edu.cn
    2、“推优”名单确定后,应及时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2)附学生本人手写个人事迹,并签署党团组织意见,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推荐表格和个人事迹纸质版交东五407团委办公室,由团委办公室及时归档
    3、“推优”过程中,各院级团委要加强对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杜绝短信(QQ/微信)投票等违规做法。
   4、特别说明:已于军训中被“推优”且被党组织接收的2015级本科新生,不再重复推荐。
     
附件:
 外语学院团委
                                      2015年9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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