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实践

公益实践

(更新)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9-22

 各位研究生:

2015年,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悉心指导下,我校正式出台《浙江大学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今年暑假,在各学院(系)领导和导师们的大力支持和参与下,我校广大研究生走出校门,到地方政府机关、企业或事业单位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全面推进了我校在全国各地的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为及时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扩大研究生社会实践的影响力,根据浙江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关于组织开展浙江大学2015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和《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各项具体要求,现将2015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考核和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社会实践总结材料要求:

参加今年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研究生挂职锻炼、研究生西部行社会实践的所有研究生按以下要求做好总结工作:

1、个人总结:各团队指导老师负责召开团队总结会议,每一个参加校级综合型基地、西部行实践活动和院级专业型实践基地的研究生都要做好个人总结,按附件1(个人总结)模板要求撰写个人实践总结材料(电子版)发各指导老师,并将纸质版交至东五407,电子版发至李老师邮箱lixuhua@zju.edu.cn

2、个人考核:每个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都必须按附件2模板要求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表》,所有个人考核表纸质版材料经实践单位签署考核意见、盖章后,由实践单位直接反馈给各团队指导老师,或本人将考核表纸质版交至东五407李老师处。

3、团队总结、团队成果和评定汇总:各实践基地团队在指导老师带领下做好团队总结工作,按附件3的模板要求撰写团队总结报告,电子版发指定邮箱lixuhua@zju.edu.cn;按附件4的模板要求填写团队成果和评定汇总表,纸质版材料交东五407李老师处。

 

二、评选先进办法:

1、社会实践先进个人:面向今年参加社会实践的所有研究生。参评研究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全程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过程中,取得一定成绩,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2)
认真总结实践活动,撰写出不少于1500字的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总结报告。
  
参加院级专业型基地社会实践的研究生由学院进行评选,比例不超过参加社会实践人数的20%。具体名单可在附件4中予以体现。

参加校级综合型基地、西部行社会实践的研究生由各指导老师会同实践基地根据个人的实践表现进行推荐,与学院的评选名单不重复出现。

获得推荐的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研究生本人进入研究生评奖系统提交申请,学院会根据网上公示名单予以审核通过。

2、优秀团队:面向今年开展博士生社会实践的校级综合型基地和院系专业型基地各实践团队。优秀团队评选的具体要求:
(1)实践团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突出的科研业绩和实践成效;
(2)有团队精神,各成员均表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奉献精神,实践基地反馈意见良好。
由各指导老师负责推荐,各团队填写附件5(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申报表)。须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若参评优秀团队,请准备好不超过6分钟(展示时间)的PPT,以备评审答辩会之用。
院级专业型基地各团队可参与校团委的评优活动,也可以参与党委研工部的评优活动,但不能重复申报。

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材料交至:东五407;电子版材料发至:lixuhua@zju.edu.cn

截止日期:92812:00

 

三、评审答辩会和总结表彰会

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将在认真做好总结、考核的基础上,举行优秀团队、博士生社会实践组织奖的评审答辩会。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将适时召开浙江大学2015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总结表彰会,对于在今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1个人总结参考格式

附件2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表

附件3团队总结参考格式

附件4研究生社会实践成果、评定汇总表

 

外语学院团委

2015922

联系我们

电话:0571-88206044

邮编:310058

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

官方微信学生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