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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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关于教职工信息核对常见问题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9-24

信息核对常见问题说明
 
教职工基础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开展以来,我处接受了各单位人事科长、人事秘书、以及教职工本人的咨询,现就一些比较集中的问题汇总如下:
1、      本次发放到各单位的基础信息来源于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信息表样式、填写规范由上级社保主管部门提供,与我校的数据库存在格式上的差异,信息表中涉及到“日期”的数据,只需核对到“月”即可,末尾“日”数据“01”为自动生成数据,请勿理会。
2、      “修改栏目”用于汇总产生修改记录的字段名,可以用表格的列名表述,如“E、F、H”,也可以用字段名表述,如“姓名、证件类型、性别”,不同字段名之间用顿号隔开。
3、      关于“姓名”字段核对,如系记录错误,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系更名,须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更名记录。
4、      证件类型”为下拉菜单选择。
5、      证件号码”变化须提供身份证、护照、外国专家证、台胞证、港澳居民通行证、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证、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6、      性别”、“国籍”、“民族”为下拉菜单选择。
7、      “出生日期”只需核对到月份,忽略“日”信息
8、      “户口所属行政区划代码”请参考对照表填写,对照表已发至各单位。
9、      户籍所在地”需在填写的同时准备户口簿首页与个人页复印件,并交至各单位人事科(如系集体户口,则提供户主页与个人页),请注意“户籍所在地”须填写首页的“住址”信息。
10、    参加工作时间”、“个人身份”、“参保日期”、“编制类型”、“改革前人员类别”、“改革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级别”、“改革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薪级”、“改革前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级别”、“改革前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薪级”、“改革前事业单位工人岗位级别”、“改革前事业单位工人岗位薪级”为工作数据,供各单位人事秘书工作参考,无需面向个人核对。
11、    “军转干部”、“转业时部队职务”、“转业时部队技术等级”、“转业时间”为工作数据,请单位人事秘书摸底后采集相关数据。
12、    “是否已参加过企业养老保险”为进校前是否曾在企业参保信息,如填“有”,须提供参保证明,需要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到投保地社保局办理。(杭州市对已停保人员的业务是打印“变更记录”,凭本人身份证在杭州市社保局(清吟街123号)或各区办事大厅及市民中心大厅自助打印后盖章)。单位无法统一办理。
13、    “是否已参加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的填写方法同上。
14、    “联系手机”为本人能够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
15、    通讯地址所属行政区划代码”请参考对照表,“通讯地址”为本人能够正常接收纸质信件的地址、“邮政编码”为通讯地址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16、    “电子邮箱”为本人能够正常收发邮件的电邮地址。
17、    固定电话”为可选项。
 
人 事 处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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