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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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生年末专项补助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2-08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20077月修订)和资助工作要求,年末专项补助(春节补助、寒衣补助、保险补助)工作将于近期开展。

(一)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浙江大学外语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努力,态度端正。

4.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二)学生在校期间,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休学期间。

3.退学试读期间。

4.瞒报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弄虚作假取得补助金。

5.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努力,造成学习成绩低劣。

6.平时生活挥霍浪费。

7.不履行受助义务(如不按时做好学年小结、不及时对捐资人要求的情况进行反馈、不参加学校要求的公益和实践活动等)并经教育仍不改正。

8.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无偿资助总额达到3.2万元人民币(五年制及以上者为4.0万元),或全部资助总额达4.8万元(五年制学生为6万元)。

有上述情况23的学生复学后可重新申请困难补助;有上述情况1567的学生,经教育帮助,考察一年后有明显进步的,可酌情重新审定困难补助;有上述情况4的学生,令其偿还所发补助金,并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三)专项补助及申请资格细则

1.春节补助:春节慰问及回乡路费补助。符合上述基本申请条件即具有资格申请。申请人须填写《浙江大学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申请表》(附件一)以及《2015-2016学年春节慰问及回乡路费补助名单备案表》(附件二)(其中地址请详细填写省、市以及具体地址),于1215日中午1200前发送电子表至wytw@zju.edu.cn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申请”,申请表纸质表一式一份交至东五407李老师处。原则上浙江省内同学可申请200元,省外同学可申请300元,如有特殊情况可在邮件中说明。民族班学生春节补助办法详见附件三。

2.寒衣补助:对越冬御寒衣物补助。2015级家庭经济困难生和没有获得过寒衣补助的新增家庭经济困难生(老生)具有资格申请。符合上述基本申请条件即具有资格申请。申请人须填写《2015-2016学年浙江大学寒衣补助汇总表》(附件四),于1215日中午1200前发送电子表至wytw@zju.edu.cn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寒衣补助申请”。原则上每人发放480元,如有特殊情况可在邮件中说明。

3.保险费补助:“学生人身平安和疾病住院”保险费补助。2015级家庭经济困难生和没有获得过保险补助的新增或新购保险的家庭经济困难生(老生)具有资格申请。申请人须填写《2015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险费补助公示表》(附件五),于1215日中午1200前发送电子表至wytw@zju.edu.cn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保险费补助申请”。每学年保险补助40元。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学院团委李老师:0571-88206022

 

 

附件一:浙江大学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申请表

附件二:2015-2016学年春节慰问及回乡路费补助名单备案表

附件三:关于民族班学生春节慰问及回乡路费补助的实施办法

附件四:2015-2016学年浙江大学寒衣补助汇总表

附件五:2015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险费补助公示表

                                                 外语学院团委

201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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