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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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9-20

 

各研究生:

今年暑期,在学校党委的高度重视、悉心指导下,在各部门、各学院(系)的大力支持和参与下,浙江大学2016年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研究生挂职锻炼活动围绕“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实践主题,深入各地方政府机关、企业或事业单位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增强了研究生服务国家、服务社会的责任感,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实践活动圆满结束。为及时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扩大研究生实践活动影响力,根据《浙江大学关于2016年暑期研究生社会实践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各项具体要求,现将2016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考核和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研究生社会实践总结工作

参加今年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研究生挂职锻炼的所有研究生(包括参加校级基地、院级基地、其他形式社会实践的所有研究生,下同)按以下要求做好总结工作:

1. 学生填考核表:参加社会实践的所有研究生填写社会实践考核表并交各设岗单位负责人,由实践单位对学生的实践情况做出鉴定,签署考核意见,将密封好的考核表交指导老师。

2. 学生上传总结材料:参加社会实践的所有研究生应在社会实践管理系统上传提交以下材料:社会实践考核表、个人总结、个人实践成果、调查问卷、其他成果材料(如有)。

3. 学生汇报导师:为了让研究生导师更深入了解研究生的实践过程和实践成果,充分发挥导师在实践教育中的指导作用,保证研究生社会实践的教育效果,在实践结束后,每一位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就自己的实践收获、业务提高、能力锻炼等方面情况向导师进行汇报。

4. 各基地团队总结:各实践基地要开展实践总结会(总结会在实践基地召开或回到学校召开均可)。各实践团队要撰写团队总结材料;另可设计图文并茂的总结册,由指导老师上传至实践管理系统。

5. 校级基地:各校级基地指导老师需在实践系统中提交的材料清单包括以下七类(系统提供模板):团队总结(必选)、校级基地评价反馈表(必选)、校级基地实践评定成果汇总表(必选)、优秀团队申请表(可选)、优秀调研报告申请表(可选1篇)、社会实践单项奖推荐表(可推荐1人)、优秀指导老师申请表(可选)。以上内容由校级基地指导老师统一上传至社会实践管理系统。

6. 各学院(系)、各院级基地:各学院(系)辅导员老师需在实践系统中提交的材料清单包括以下七类(系统提供模板):各院级基地团队总结(必选)、各院级基地评价反馈表(必选)、各院系实践评定成果汇总表(必选)、优秀团队申请表(可选;每院系可推荐1个)、优秀指导老师申请表(可选)、博士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申请表(可选)、优秀调研报告申请表(可选;每院系可推荐1篇)、社会实践单项奖推荐(根据分配的名额推荐)。以上内容由各学院(系)辅导员(系统管理员)统一上传至社会实践管理系统。

  

二、研究生社会实践奖项设置与评选办法

1.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面向今年参加社会实践的所有研究生。参评研究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全程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过程中,取得一定成绩,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2)认真总结实践活动,撰写出不少于1500字的总结报告。

各实践基地指导老师根据所带团队的研究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的表现和所取得的实践成果对研究生进行实践评定,评定等级分优秀、合格、不合格。评为优秀的研究生即为当年度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参加院级基地和其他形式社会实践的研究生由各学院(系)进行评选,比例不超过参加社会实践人数的20%。

参加校级基地社会实践的研究生由各指导老师会同实践基地根据学生的实践表现进行推荐,与各学院(系)的评选名单不重复出现。

获得推荐的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研究生本人进入研究生评奖系统提交申请,各学院(系)评奖老师可根据网上公示名单予以审核通过。

2. 社会实践奖学金:

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情况综合评定后报学校。

各校级基地:由各指导老师会同实践基地根据学生的实践表现进行推荐,与各学院(系)的评选名单不重复出现。

获得推荐的社会实践奖学金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研究生本人进入研究生评奖系统提交申请,各学院(系)评奖老师可根据网上公示名单予以审核通过。

3. 优秀团队:面向今年开展博士生社会实践的校级基地和院级基地各实践团队。优秀团队评选的具体要求:

1)实践团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突出的科研业绩和实践成效;

2)有团队精神,各成员均表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奉献精神,实践基地反馈意见良好。

由各指导老师负责推荐,在实践管理系统中上传优秀团队申请表。若参评优秀团队,请准备好PPT,答辩时间6分钟。

院级基地各团队可参与校团委的评优活动,也可以参与党委研工部的评优活动,但不能重复申报。

“优秀团队申请表”由各指导老师或院系辅导员上传,需将优秀团队申请表和团队总结放在一个WORD文档中。优秀团队申请截止时间:9月23日。答辩时间(初定):9月27日。

4. 优秀调研报告:如果申请优秀调研报告,要先在校级基地或各院系内部评选推荐,再由各校级基地指导老师或各院系辅导员在实践管理系统中上传优秀调研报告申请表。上传时,需将优秀调研报告申请表和调研报告放在一个WORD文档中。每个校级基地或各院系可推荐1篇优秀调研报告。

 

三、各类奖项材料提交要求和截止时间

1. 所有申请材料均在实践管理系统中上传提交。

2. 学生个材料上传截止时间:9月23日

3. 优秀团队申请截止时间:9月23日;答辩时间(初定):9月27日。

4. 其他申请材料:包括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调研报告、优秀指导老师、实践组织奖申请截止时间:9月30日。

5. 特别提醒:校级基地的成员均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推荐,不需要报送到学院。院级实践队伍的同学申请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和优秀调研报告的,请于9月23日前报送到sxh@zju.eud.cn

 

 

 

 

 

外语学院团委

2016年9月20日

各研究生:

今年暑期,在学校党委的高度重视、悉心指导下,在各部门、各学院(系)的大力支持和参与下,浙江大学2016年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研究生挂职锻炼活动围绕“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实践主题,深入各地方政府机关、企业或事业单位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增强了研究生服务国家、服务社会的责任感,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实践活动圆满结束。为及时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扩大研究生实践活动影响力,根据《浙江大学关于2016年暑期研究生社会实践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各项具体要求,现将2016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考核和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研究生社会实践总结工作

参加今年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研究生挂职锻炼的所有研究生(包括参加校级基地、院级基地、其他形式社会实践的所有研究生,下同)按以下要求做好总结工作:

1. 学生填考核表:参加社会实践的所有研究生填写社会实践考核表并交各设岗单位负责人,由实践单位对学生的实践情况做出鉴定,签署考核意见,将密封好的考核表交指导老师。

2. 学生上传总结材料:参加社会实践的所有研究生应在社会实践管理系统上传提交以下材料:社会实践考核表、个人总结、个人实践成果、调查问卷、其他成果材料(如有)。

3. 学生汇报导师:为了让研究生导师更深入了解研究生的实践过程和实践成果,充分发挥导师在实践教育中的指导作用,保证研究生社会实践的教育效果,在实践结束后,每一位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就自己的实践收获、业务提高、能力锻炼等方面情况向导师进行汇报。

4. 各基地团队总结:各实践基地要开展实践总结会(总结会在实践基地召开或回到学校召开均可)。各实践团队要撰写团队总结材料;另可设计图文并茂的总结册,由指导老师上传至实践管理系统。

5. 校级基地:各校级基地指导老师需在实践系统中提交的材料清单包括以下七类(系统提供模板):团队总结(必选)、校级基地评价反馈表(必选)、校级基地实践评定成果汇总表(必选)、优秀团队申请表(可选)、优秀调研报告申请表(可选1篇)、社会实践单项奖推荐表(可推荐1人)、优秀指导老师申请表(可选)。以上内容由校级基地指导老师统一上传至社会实践管理系统。

6. 各学院(系)、各院级基地:各学院(系)辅导员老师需在实践系统中提交的材料清单包括以下七类(系统提供模板):各院级基地团队总结(必选)、各院级基地评价反馈表(必选)、各院系实践评定成果汇总表(必选)、优秀团队申请表(可选;每院系可推荐1个)、优秀指导老师申请表(可选)、博士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申请表(可选)、优秀调研报告申请表(可选;每院系可推荐1篇)、社会实践单项奖推荐(根据分配的名额推荐)。以上内容由各学院(系)辅导员(系统管理员)统一上传至社会实践管理系统。

  

二、研究生社会实践奖项设置与评选办法

1.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面向今年参加社会实践的所有研究生。参评研究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全程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过程中,取得一定成绩,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2)认真总结实践活动,撰写出不少于1500字的总结报告。

各实践基地指导老师根据所带团队的研究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的表现和所取得的实践成果对研究生进行实践评定,评定等级分优秀、合格、不合格。评为优秀的研究生即为当年度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参加院级基地和其他形式社会实践的研究生由各学院(系)进行评选,比例不超过参加社会实践人数的20%。

参加校级基地社会实践的研究生由各指导老师会同实践基地根据学生的实践表现进行推荐,与各学院(系)的评选名单不重复出现。

获得推荐的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研究生本人进入研究生评奖系统提交申请,各学院(系)评奖老师可根据网上公示名单予以审核通过。

2. 社会实践奖学金:

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情况综合评定后报学校。

各校级基地:由各指导老师会同实践基地根据学生的实践表现进行推荐,与各学院(系)的评选名单不重复出现。

获得推荐的社会实践奖学金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研究生本人进入研究生评奖系统提交申请,各学院(系)评奖老师可根据网上公示名单予以审核通过。

3. 优秀团队:面向今年开展博士生社会实践的校级基地和院级基地各实践团队。优秀团队评选的具体要求:

1)实践团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突出的科研业绩和实践成效;

2)有团队精神,各成员均表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奉献精神,实践基地反馈意见良好。

由各指导老师负责推荐,在实践管理系统中上传优秀团队申请表。若参评优秀团队,请准备好PPT,答辩时间6分钟。

院级基地各团队可参与校团委的评优活动,也可以参与党委研工部的评优活动,但不能重复申报。

“优秀团队申请表”由各指导老师或院系辅导员上传,需将优秀团队申请表和团队总结放在一个WORD文档中。优秀团队申请截止时间:9月23日。答辩时间(初定):9月27日。

4. 优秀调研报告:如果申请优秀调研报告,要先在校级基地或各院系内部评选推荐,再由各校级基地指导老师或各院系辅导员在实践管理系统中上传优秀调研报告申请表。上传时,需将优秀调研报告申请表和调研报告放在一个WORD文档中。每个校级基地或各院系可推荐1篇优秀调研报告。

 

三、各类奖项材料提交要求和截止时间

1. 所有申请材料均在实践管理系统中上传提交。

2. 学生个材料上传截止时间:9月23日

3. 优秀团队申请截止时间:9月23日;答辩时间(初定):9月27日。

4. 其他申请材料:包括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调研报告、优秀指导老师、实践组织奖申请截止时间:9月30日。

5. 特别提醒:校级基地的成员均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推荐,不需要报送到学院。院级实践队伍的同学申请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和优秀调研报告的,请于9月23日前报送到sxh@zju.eud.cn

 

 

 

 

 

外语学院团委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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