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学院2017级保送生:
根据学校、学院评奖评优工作的总体安排,浙江大学奖学金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附件1)和《浙江大学外语学院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外语党委〔2018〕7号)(附件2)的要求,现将详细要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浙江大学奖学金评选对象为2017级及以后入学的浙江大学外语学院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
二、参评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思想政治素质合格
2. 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3. 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 “体质健康”评价结果须达到合格;
5. 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6. 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在该学年至少获得1项个人荣誉称号。
三、浙江大学奖学金类别及参评条件
1. 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
参评条件:申请者原则上须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即当学年德、智、体、美等发展全面,原则上必须同时获得学业优秀标兵和至少一项其他标兵,且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体质健康评价均为良好及以上。
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奖励金额6000元。
2. 浙江大学二等奖学金
参评条件:申请者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前50%且获得2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8%,奖励金额4000元。
3. 浙江大学三等奖学金
参评条件:申请者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前60%且获得1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20%,奖励金额2000元。
四、申请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外语学院2017-2018学年浙江大学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务必严格遵守表格中的要求。请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wypjpy@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统一命名为“2017级+专业+姓名+浙江大学奖学金申请”。截至9月28日15:00,逾期不候。
如有问题,请联系:
黄珂老师 0571-88208575,occur_0912@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pdf
附件2:《浙江大学外语学院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外语党委〔2018〕7号).pdf
附件3:外语学院2017-2018学年浙江大学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
外语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