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外语学院研究生:
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生年末补助申请要求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浙江大学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努力,态度端正。
4.家庭经济困难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二、学生在校期间,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休学期间。
3.退学试读期间。
4.瞒报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弄虚作假取得补助金。
5.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努力,造成学习成绩低劣。
6.平时生活挥霍浪费。
7.不履行受助义务(如不按时做好学年小结、不及时对捐资人要求的情况进行反馈、不参加学校或学院要求的公益和实践活动等)并经教育仍不改正。
三、具体程序:
1.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
学生填写《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理由,导师签字后一式两份交东五408沈晓华老师处。
截止日期:2019年1月10日17:00。
2.学生自主申请后,外语学院将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后在院网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打卡发放补助。
外语学院团委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