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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秋冬学期学生能力素养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黄珂   发布时间:2019-03-04

各位外语学院20172018级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外语学院本科生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详见附件1)要求,我院对学生的能力素养分别从“创新创业、公益服务、文体活动、对外交流、社会工作”五个方面进行考察。外语学院2018-2019学年秋冬学期能力素养申报工作即日开始,请参照附件2的操作手册,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sss.zju.edu.cn)进行申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能力素养分类及要求

1.  创新创业:(一)学习竞赛类项目中,如参加同一级别相同类型多项比赛,每学年最多只记2项;(二)SRTPSQTPNSEP、“挑战杯”等各类科研项目中,请将申请项目涉及的所有申请材料、立项材料、各阶段成果、最终成果、参与人员构成与所担任职务(如立项负责人)等,全部上传,以便审核时确定分值;(三)其他要求请见附件1

2.  公益服务:(一)本学年可申请2018年暑假、2019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2019年暑假的社会实践将列入下一学年不计入本学年考核),时间须累积一周以上,社会实践每学年只记一次,申请两次及以上的选分数最高的一次通过,其余不通过。如在社会实践中担任队长或负责人请详细证明,如项目获得院级、校级、省级表彰的请出示证明材料;(二)2018-2019学年青年志愿者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时数、无偿献血等),由于本学年还未结束,可在本学期末再次申报,此次无需申报;(三)其他要求请见附件1

3.  文体活动:(一)请注意文艺类活动一学年内各类型有效次数,详见《外语学院能力素养项目评分细则》;(二)请注意体育类活动中个别类型项目一学年内有效次数。体育类活动若为团体项目且在其中担任队长、领队等,请出示证明材料;(三)关于寝室评比的项目由于本学年还未结束,可在本学期末再次申报,此次无需申报;(四)其他要求请见附件1

4.  对外交流:本次申请可申报自20187月至20193月已完结的对外交流项目。需上传“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10.202.110.46:8080/jwglxt”完成“派出办结”的截图,并对项目持续时间作详细证明。寒假对外交流项目若尚未完成办结,此次不予申报。

5.  社会工作:根据规定,该类项目统一在学年末(即本学期末)申报,故此次无需申报。

二、能力素养申报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时间:截至20193824:00

学院审核及公示时间:201939-315

 

提示:1. 请确保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后按要求上传证明文件进行申报,否则后果自负。在该网站(sss.zju.edu.cn)上传的证明材料以纸质或实物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为最优,除个别项目(如对外交流等)外,一般不接受excelwordpdf等电子文件,网站截图,手写证明等。

2.  竞赛类活动证明材料以获奖证书为最优,需能清晰表明获奖者身份,并加盖比赛主办方公章;如为团体参赛,需在申请理由中注明,并提供能证明团体成员身份材料;如无纸质材料(获奖证书等),请附官网获奖名单截图等电子材料(应清晰展示官网来源及个人姓名),一般不接受合照、推文、朋友圈等截图。

3.  项目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187-20191月之间。

4.  项目名称请严格依照《浙江大学外语学院本科生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中的附件表格,写清楚项目级别、具体名称、获得名次等内容,并与上传附件相对应,以方便审核人赋分;项目类别选择错误的不予通过(如:非娱乐性质语言类竞赛属于“创新创业”而非文体活动)。

5.请认真阅读附件:《浙江大学外语学院本科生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理解创新创业、公益服务、文体活动、对外交流和社会工作五方面的针对性,详细参考附件中对其划分与具体给分要求,正确选择项目类别与分值。

 

附件1:《浙江大学外语学院本科生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2:能力素养申报操作手册.doc

 

如有问题,请联系:

俞同学: 949446063@qq.com

黄珂老师:0571-88208575occur_0912@zju.edu.cn

 

外语学院团委

20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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