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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浙江大学国际组织精英人才项目名单公示 II

发布者:王益静   发布时间:2019-06-05

关于2019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

浙江大学国际组织精英人才项目名单公示II

 

经学生自主申请及自主调整,学院初审及复试,特此公示“2019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国精班海外交流硕士项目”,其留学身份为硕士研究生的校内推荐名单(含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培训中心补充名单)如下:

 

硕士研究生

姓名

推荐学校

赵方舟

英国曼彻斯特大学

陈靖

英国曼彻斯特大学

杨晰雯

英国曼彻斯特大学

汤萧羽

英国曼彻斯特大学

叶思荻

英国曼彻斯特大学

陈卓

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培训中心

杨子菡

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培训中心

方圆安

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培训中心

余方洁

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培训中心

尚晓依

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培训中心

 

公示期从本日至66日,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联系方式:0571-88206256)反映。

公示期结束后,拟推荐学生请遵守下述项目要求。

项目要求:

1.根据留基委的要求,被推荐人选应与推选单位签署意向承诺书,承诺项目完成两年内前往国际组织实习三个月以上。请以上名单内学生于612日前往东五307签署意向承诺书。

2.海外修读专业必须是国际组织、国际发展、国际政治、公共管理、法律、跨文化类。海外合作学校或机构会对候选人进行最终选拔,成功通过选拔者须于610-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19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于62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外语学院本科与继续教育科(紫金港校区东五307)。

3.公示期间如果选择放弃,须书面情况说明,于612日前交于紫金港东五307。若未提交,则将取消该学生校内其他项目推荐资格公示期后若入选者如因个人原因放弃该项目机会,将按违约处理,在校期间将取消该学生其他项目的推荐资格。

4.最终入选本项目的学生,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签署本人及家长知情同意书,同时须按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8104号)、《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17115号)办理相关手续,学习期间相关权利和责任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5. 最终派出的学生学习期间需遵循浙江大学有关考核要求和外事要求。服从海外交流学习相关规定,尊重当地文化习俗,遵守实践项目纪律和要求。

6. 学习期间,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报告,并参加相关总结。

7. 如有以下问题,请联系相应老师:

a. 国际劳工组织、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渥太华大学、英国杜伦大学相关问题:朱老师,taffinzhu@zju.edu.cn

b. 法国巴黎政治学院、德国柏林自由大学相关问题:史老师,shiyeting@hotmail.com

c. 其他问题:王老师,东五30788206256

 

 

 

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

 浙江大学国际组织精英人才培养计划(国精班)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浙江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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