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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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学生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珂   发布时间:2019-06-12

各位外语学院20172018级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号)、《浙江大学外语学院本科生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外语〔201814号)(附件1)等相关文件规定,从即日起在全院20172018级班级中开展2018-2019学年学生评议工作。学生评议工作包括“个人自评”和“班级评议”,每学年组织一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个人自评

个人自评是指学生在学年小结表上作年度总结。学年小结表以班级为单位下发。

二、班级评议

班级评议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申报工作。

1. 成立由班主任任组长的班级工作小组,成员由班主任、班团干部、学生党员等组成,人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20%,建议不少于3人,班主任任组长,其中一名同学任监督员(建议为纪检委员)。

2. 班级工作小组确定评议方式,对本班同学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信用情况、集体贡献等作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以百分制体现,并公示

3. 班级内公示无误后,根据评议结果填写《外语学院班级评议汇总表》(附件2)。

4. 电子版请于620日前发送至团委素拓中心邮箱wyxysztz@163.com,邮件标题请命名为“班级名称+班级评议申报”。纸质版请由班级同学和班主任签字后,于621日下午17:00交至学院团委东五-407办公室。

注:班级评议结果以班级排名的方式呈现,按35%的权重计入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

 

如有问题,请联系:

俞同学   949446063@qq.com

黄珂老师  88208575occur_0912@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外语学院本科生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2外语学院班级评议汇总表.xls

 

外语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

201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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