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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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18-2019学年浙江大学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黄珂   发布时间:2019-09-24

外语学院2017级本科生,2018级保送生:

根据学校、学院评奖评优工作的总体安排,浙江大学奖学金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附件1)和《浙江大学外语学院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外语党委〔20187号)(附件2)的要求,现将详细要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浙江大学奖学金评选对象为2017级及以后入学的浙江大学外语学院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

二、参评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思想政治素质合格

2. 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3. 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 “体质健康”评价结果须达到合格;

5. 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6. 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在该学年至少获得1项个人荣誉称号。

三、浙江大学奖学金类别及参评条件

1. 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

参评条件:申请者原则上须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即当学年德、智、体、美等发展全面,原则上必须同时获得学业优秀标兵和至少一项其他标兵,且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体质健康评价均为良好及以上。

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奖励金额6000元。

2. 浙江大学二等奖学金

参评条件:申请者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前50%且获得2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8%,奖励金额4000元。

3. 浙江大学三等奖学金

参评条件:申请者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前60%且获得1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20%,奖励金额2000元。

四、申请流程

1. 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http://eta.zju.edu.cn,点击服务大厅,服务类别选择评奖评优。选择“校设奖学金申请”。

2. 选择对应的申请奖项,勾选是否匹配条件,条件匹配,可以进入下一步。

3. 填写申请表单+申请理由(请务必认真填写),统一无需上传任何附件。提交申请后,等待老师审核。

4. 评奖评优申请结果中跟踪流程进度。

5. 学生在个人画像中查看自己获奖情况。

注:ETA系统中奖学金申请一旦提交申请后无法进行撤回或修改,请各位同学谨慎操作!

五、时间安排

个人申请时间:2019924-92524

学院评定时间:2019926-927

 

浙江大学奖学金申请须按要求并于截止时间之前由学生自行在ETA系统上进行申请,不符合要求、逾期申请的一概不予受理。(截止时间:92524时)

如有问题,请联系:

黄珂老师  0571-88208575occur_0912@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pdf

附件2:《浙江大学外语学院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外语党委〔2018〕7号).pdf

 

外语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

2019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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