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生团总支、团支部、团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团十八大和团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扩大基层团的有效覆盖,有效解决学校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的问题,根据团中央集中部署,决定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开展2020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所有工作都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操作。系统网址:https://zhtj.youth.cn/zhtj/(注:“智慧团建”系统存在浏览器兼容问题,推荐使用Chrome)
一、毕业学生团员标记工作
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1。
(一)毕业生团组织(主要指各本科毕业生团支部)
正常毕业生不用标记,纳入“学社衔接”相关统计。毕业学生团组织内的成员根据实际情况,可在系统内被标记为“延迟毕业团员”、“教师”或“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延迟毕业团员”或“教师”可以正常进行组织关系转接,不归属于“学社衔接”业务。“毕业学生流动团员”是毕业后未落实就业去向,需要将团组织关系留在本校的团员,其标记将在7月31日后启动。
(二)混合支部(主要指研究生各团支部)
混合支部的内部成员无需进行上述的三类标记,但需要将今年毕业的团员进行毕业时间的标记工作,并对毕业生团员进行“学社衔接”的转接工作。
二、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
1. 学院已经建立:延迟毕业团组织、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团支部。
2. 根据所标记性质,“教师”、“延迟毕业团员”、应届毕业生(包含“毕业学生流动团员”)的后续处理分别如下:
(1)教师:不作处理。
(2)延迟毕业团员:统一转接到“延迟毕业团组织”。(主要为本科生,由团总支管理员操作。)
(3)应届毕业生:包括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等多种类型。
请仔细阅读附件2和附件3工作指引中的要求和规范开展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三、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 流入社会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5月1日至8月31日,以毕业学校团组织为责任主体,应全部发起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2. 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新生入学一个月内,以录取学校团组织为责任主体,应全部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新生团组织,并发起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10月31日前,全校基本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原就读学校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3. 境外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优先转至团员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也可以申请保留在学院团委,请在系统上申请转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同时填写附件4并附电子签名后,发至邮箱wytw@zju.edu.cn。
4. 北京、广东和福建三个地区因为其独立的系统,在团员转接的实际操作中会产生一定差异,请详细阅读附件2有关说明。
如有疑问,请联系:0571-88208575
附件3 “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pdf
外语学院团委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