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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关于2020级硕士研究生调档政审的通知

发布者:沈晓华   发布时间:2020-06-05

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大学有关规定,需要对所有拟录取硕士新生进行政审并调取档案。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2020年拟录取研究生招生调档政审工作即将开始,请各位拟录取新生关注,并联系所在单位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关于政审调档寄送单位地址填写

学院将于202065日之前完成政审函调寄送单位地址的收集与核对,请各位同学及时关注通知并提交相关信息。务必详细填写挂号信能到达的地址(如应届生所在学院或人才市场具体地址,最好与现单位确认过)。因信息不全、地址有误、无收件人导致信件无法送达,责任自负。

 

二、关于政审、调档手续办理

1.学院将于6月初将《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关于研究生招生调档政审的函》、《浙江大学外语学院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表》寄送至相关单位,请各位拟录取新生联系所在单位如实详细填写并加盖党组织公章,于2020625日前邮寄(顺丰或EMS)或转交我院。

2.政审表填写注意事项:详细介绍该同志的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劳动纪律、奖惩情况、遵纪守法等方面做出全面鉴定。特别注明该同志对法轮功的态度,有否参加过法轮功等非法组织。(务必党组织盖章)

3.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本院的应届学生无需调档政审,但浙江大学其他学院的学生、非浙江大学学生、非应届毕业生均需政审、调档。

4.请属于以下情况的同学根据对应要求协助政审调档工作开展:

1)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除提交政审表外,还需到原工作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由原工作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写明离职日期并加盖公章),并将考生的政审表、档案、离职证明材料于2020625日前一起寄到我院。

2)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的往届毕业生,档案回生源地的,由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基层群众组织如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按照本表格出具政审意见,并加盖党组织用章,同档案材料于2020625日前一起寄到我院。。

3)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的往届毕业生,档案由人才市场管理的,可以由人才市场出具政审意见,落款印章可以是人才市场行政用章,同档案材料于2020625日前一起寄到我院。

 

三、政审、调档邮寄地址

再次提醒,学院将直接发函到原学院/单位,无需学生跑流程,但请学生本人关注进度。所有政审表、档案材料请学生所在单位于2020625日前寄回并及时反馈档案寄送邮编单号等信息。调档政审无误后方能发出录取通知书。

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408

邮编:310058

收件人:迟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06022


浙江大学外语学院关于研究生招生调档政审的函.doc

浙江大学外语学院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表.doc

政审表填表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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