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最新通知

外语学院关于组织开展本科生2020年暑期实习实践的通知

发布者:张凌   发布时间:2020-06-11

各位本科同学:

教学实习是实现本科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等暑期短学期课程,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浙大本发[2018]4号)规定,在学校教务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实习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指导下,本年度实践类课程以有序灵活的方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实践参与学生

    2020年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短学期课程面向外语学院2017级、2018级在校本科生。

  二、实习实践组织形式

本年度学校、学院不组织开展校外集中实习(实践)。

2019-2020学年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等短学期课程,2017级、2018级学生可采用分散实习(线下实习或线上实习)方式完成实习实践,并完成实习日志(电子版)、实习报告(电子版)等。

原则上,社会调查要求三周,社会实践要求六周。

三、分散实习的相关要求

2019-2020学年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等短学期课程,2017级、2018级学生在满足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自行联系实习实践单位,通过线下实习或线上实习方式完成。

分散实习前,需填写《浙江大学本科生分散实习申请表》,7月5日前交校内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报告暑期实习相关安排。同时,务必按照属地防疫要求和实习单位相关要求做好相应妥善地安排。

四、实习实践报告与成绩评定

(一)实习记录本(电子版)、实习报告(电子版)

实习记录本(电子版):学生应按照教学大纲,认真翔实撰写实习记录本,实习记录本可记录每天的实习工作内容或实习相关事项等各方面。实习记录本中的实习学生个人小结要求对实习过程进行小结。

实习报告(电子版):社会实践应撰写2000-3000字的实习报告,社会调查应撰写1500-2000字。报告可采用论文形式,从实习目的、实习宗旨、实习内容、实习意义等部分开展论述,以体现思想性、逻辑性、总结性和收获度。

  1. 实习材料上交:

12017级、2018级学生务必按时选课(2017级社会实践、2018级社会调查),选课未成功的同学将无法录入成绩。选课如有问题,请在9月开学两周内及时联系学院本科教学科。

2、实习结束至开学两周内,学生完成实习记录本(电子版)、实习报告(电子版)、本科生分散实习教学完成表,送交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审阅。

注:(1)分散实习教学完成表的实习证明栏中,实习单位应提供实习时间、实习评语、考核等级及盖章等内容;(2)实习单位若另行提供实习证明材料,材料中应有实习单位的评价、考核等级及盖章等,分散实习教学完成表可不用另行填写;(3)分散实习教学完成表已有实习单位评语等内容,实习记录本末页的实习单位评语可不用另行填写。

3、开学第三周,学生获得实习单位评价性意见后,将实习记录本、实习报告、本科生分散实习教学完成表、其他认为需要提交的实习证明材料,一并交本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评定成绩。具体上交形式(纸质或电子)请见开学后通知。

4、开学第四周起,本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审阅学生材料,填写学校指导教师评语,并按相关要求评定成绩。

注:(1)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或超过规定时间后续补交的实习材料,原则上可视为无效。(2)留学生社会调查、社会实践,需完成选课、分散实习申请表、实习记录本(电子版)和分散实习教学完成表上述四项,实习报告为选做项。实习材料一般应用中文书写,如有困难可用英文书写,如用韩语书写原则上视为无效。

(三)实习成绩评定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实习成绩从实习态度、出勤情况、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和实习单位评价及考核等维度评定。实习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专业根据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制定实习实践成绩考核要求,本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按照相关要求评定学生的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等成绩。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参加实习时,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或请假逾期者,以旷课论处。社会调查、社会实践课程成绩不合格必须重修。

五、实习管理

学院、专业/基层教学组织应做好分散实习实践的动员和安全教育。行前,应组织落实培训工作,向学生解读相关要求;应完成各项安全教育,学生本人在实习期间务必注意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相关防护工作。

实习期间,学生应定期、主动向本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如遇紧急情况,务必及时报告专业/基层教学组织、学院。如实习期间出现困难,应及时联系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本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或专业/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或学院教学科相关老师。

六、实习总结

各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在开学第四周起审阅、评定学生实习材料。分散实习申请表、实习材料(实习记录本、实习报告、分散实习教学完成表及其他材料)、《分散实习汇总表》、成绩汇总表等交东5-307,杨老师处,yangfengzj@zju.edu.cn,88981916或张老师处 ,zhanglingzj@zju.edu.cn88206256

学院汇总学生实习情况及总结,认真撰写实习教学总结报告上交学校教务处,做好实习教学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七、其他事项

   1、 参加学校或其他学院(全校范围内)组织暑期线上国际交流项目,即暑期国外大学在线课程,同学可提供相关修读证明,按修读期限认定分散实习周数,并后续申请四课堂学分认定。如修读期限不足教学计划要求,可通过分散实习(线上、线下)或者其他在线学习来补足。

2、属地防疫管理有特殊防控要求致实习实践有困难学生,经申报和审批同意,可参与专业组织讲座、workshop工作坊或专业指定的相关慕课课程及公共在线课程等,并完成习、复习、报告、课程论文或工作坊成果等。在线学习的相关修读证明或要求以专业为准。各专业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灵活安排,专业具体请见后续相关通知。

3、如有未尽事宜,学院本科生科联系老师: 

杨老师  yangfengzj@zju.edu.cn,88981916

张老师  zhanglingzj@zju.edu.cn88206256


浙江大学本科生分散实习申请表.docx

学生实习记录本(模板).docx

外语学院实践类课程实习报告(模板).docx

本科生分散实习教学完成表--学生填写.docx

本科生分散实习汇总表.xlsx

 

外语学院本科与继续教育科

2020610


联系我们

电话:0571-88206044

邮编:310058

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

官方微信学生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