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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学生社会工作考评的通知

发布者:黄珂   发布时间:2020-06-12

外语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号)、《浙江大学外语学院本科生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外语〔20181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从即日起在全院同学中开展2019-2020学年学生社会工作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1. 学院内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包括党支部委员、各年级团总支委员、院团委副书记、兼职辅导员、学生会、院团委学生组织、班团干部、寝室长、学长组等,个人不需要申报,团委将直接联系相关负责人进行考评

2. 学院外任职学生工作,需要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具证明材料。社团学生工作必须有社团社长本人签字的证明材料;若是社长本人,需证明材料需社团指导教师签字或盖章。


二、考评时间

2020612日至19日。

 

三、考评标准

详见附件110-12页。

 

四、注意事项

1. 外语学院本科生参与社会工作(任职满一年及以上)的表现,一学年考核一次,由相应部门负责考核。考核等级分为ABC三级,每个考核单位获得A成绩的人数之和不能超过考核总人数的30%。加分范围为16分,担任多项职务者,可有多项加分,累计超过12分者,按12分计。

2. 其他未列出的职务可参考附件各项,根据部门的等级和学生的职务级别、工作表现进行考核。

3. 党支部委员考核由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年级团总支委员、院团委副书记、兼职辅导员考核由团委(学工办)负责;学生会、院团委学生组织、学长组考核由相应指导老师负责;班团干部、寝室长考核由班主任负责

4. 院外任职学生工作,需要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具证明材料。社团学生工作必须有社团社长本人签字的证明材料;若是社长本人,需证明材料需社团指导教师签字或盖章。

 

五、工作要求

1. 各班级由班主任完成对班团干部、寝室长考核,填写附件2《外语学院社会工作考核登记表(院内)》,并于619日前发送至团委素拓中心邮箱wyxysztz@163.com,邮件标题和附件请命名为“班级名称+社会工作考核”。

2. 学院各党支部、团总支、学生组织等完成组织成员考核后,请相关负责老师填写附件2,并于619日前发送至团委素拓中心邮箱wyxysztz@163.com,邮件标题和附件请命名为“组织名称+社会工作考核”。

3. 院外任职学生工作,请将附件3扫描件于619日前发送至团委素拓中心邮箱wyxysztz@163.com,邮件标题和附件请命名为“姓名+学号+社会工作申报”。

 

如有问题,请联系:

张同学 2260343714@qq.com

黄老师 0571-88208575occur_0912@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外语学院本科生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2外语学院社会工作考核登记表(院内).xls

附件3外语学院本科生社会工作考核证明表(院外).docx


 

外语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

20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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