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研究生年级团总支,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抓好“推优”工作, 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 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现将2020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推优”对象要求
1. 参加团内生活一年以上(成为团员一年以上),自愿申请入党,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均可作为“推优”对象。原则上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三个月以上。
2. 团组织在“推优”工作中,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把政治立场坚定,入党意愿强烈,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团员向党组织推荐。推荐重点是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及获得其它荣誉称号的团员青年。
二、“推优”工作程序
1、各团支部遵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1)工作要求和推优大会流程安排(各团支部书记务必逐字逐句认真学习),统一于10月上旬完成“推优”工作.请各支部于9月29日前填写《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2020年版)》(附件3),并同时按照推荐优秀团员的先后顺序填写汇总表(附件2),两份材料电子版发送到21905056@zju.edu.cn,纸质版由团支部签署意见后上交至东五407楼姣老师处。同时,请积极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
2.团支书需注意程序的规范性(详见附件1),做好会议记录,并将无记名投票情况如实填入审核表。党支部委派党员应认真记录“推优”候选人在团支部中的表现情况,团支部内有党员的可直接让1名党员负责记录,团支部没有党员的可联系对应党支部联系人委派支部党员进行记录,党支部联系人及对应团支部详见附件4。
3.“推优”过程中,各年级团总支要加强对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的管理监督,严禁出现短信(QQ/微信)投票、不投票等违规做法。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学院团委:
楼老师 0571-88208575,jlou@zju.edu.cn
胡同学 18867103419,21905056@zju.edu.cn
附件:
1.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pdf
2.附件2:外语学院2020年秋冬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
3.附件3: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2020版).doc
4.2019-2020学年外语学院本科生党支部联系人.doc
外语学院团委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