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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评奖评优】关于做好2020年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楼姣   发布时间:2020-10-22

各位同学: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开展2020年浙江大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推选工作。

一、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1.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2.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3.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4.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处理。

二、评选和奖励办法

1.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我校2020年度省政府奖学金名额为660名,学校根据学院(系)、学园本学年度奖学金参评人数,按相应比例(适当向设奖较少的院系、学园倾斜)分配名额到各学院(系)、学园,外语学院名额为17名。

2.省政府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符合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外语学院省政府奖学金申报信息表》,向学院提交申请。

报送材料要以电子文本和书面文本两种形式,书面材料(仅《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请于102616:00前交至东五407楼姣老师处,电子文本请在1025日前22:00发送至wypjpy@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省政府奖学金材料”。

三、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学院(系)、学园必须高度重视,做好评审工作,防止弄虚作假行为。

2.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要求高、时间紧,各学院(系)、学园要做到认真、细致、工作到位。

3.在评审省政府奖学金的同时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真正发挥省政府奖学金激励优秀学生德才兼备、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功能。


联系人:楼姣 88208575 jlou@zju.edu.cn

 

附件1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2020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xlsx

附件3外语学院外设奖学金申报信息表.xls

 

 外语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

    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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