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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浙大国精班曼彻斯特大学项目推荐名单公示

发布者:陈立影   发布时间:2021-04-02

经学生自主申请,学院初审及复试,特此公示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浙大国精班曼彻斯特大学项目推荐名单  

   

    公示期从本日至4月8日,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浙江大学学生国际化能力培养基地反映(陈老师,13858070056)。公示期结束后,拟推荐学生请遵守下述项目要求。

 

项目要求:

1. 根据留基委的要求,被推荐人选应与推选单位签署意向承诺书,承诺完成学业一年内,赴国际组织(国外)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或任职,赴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时间将计入回国服务期。赴国际组织实习的,可继续申请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不受回国后满两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具体参照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办法执行。

2.海外修读专业必须是国际组织、国际发展、国际政治、公共管理、法律、跨文化类。海外合作学校或机构会对候选人进行最终选拔,成功通过选拔者须于510-3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准备申请材料,并于6月7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紫金港校区东五201(西)-3,逾期不候

3.公示期间如果选择放弃,须书面情况说明,于49日前提交浙江大学学生国际化能力培养基地。若未提交,则将取消该学生校内其他项目推荐资格公示期后若入选者如因个人原因放弃该项目机会,将按违约处理,在校期间将取消该学生其他项目的推荐资格。

4.最终入选本项目的学生,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签署本人及家长知情同意书,同时须按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8〕104号)等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学习期间相关权利和责任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5.最终派出的学生学习期间需遵循本项目考核要求和外事要求。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学成后应履行回国服务义务。

6.学习期间,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报告,并参加相关总结。

 

 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该项目最终能否成行存在不确定性。学生当以疫情防控形势、国家相关政策、学校相应部署为准,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安排。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

 浙江大学国际组织精英人才培养计划(国精班)

浙江大学学生国际化能力培养基地

                                     20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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