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号)、《浙江大学外语学院本科生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外语〔2018〕1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从即日起在全院同学中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社会工作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1. 学院内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包括党支部委员、各年级团总支委员、院团委副书记、兼职辅导员、学生会、院团委学生组织、班团干部、寝室长、学长组等,个人不需要申报,团委将直接联系相关负责人进行考评。
2. 学院外任职学生工作,需要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具证明材料。社团学生工作必须有社团社长本人签字的证明材料;若是社长本人,需证明材料需社团指导教师签字或盖章。
二、考评时间
2021年6月2日至11日。
三、考评标准
详见附件1第10-12页。
四、注意事项
1. 外语学院本科生参与社会工作(任职满一年及以上)的表现,一学年考核一次,由相应部门负责考核。考核等级分为A、B、C三级,每个考核单位获得A成绩的人数之和不能超过考核总人数的30%。加分范围为1—6分,担任多项职务者,可有多项加分,累计超过12分者,按12分计。
2. 其他未列出的职务可参考附件各项,根据部门的等级和学生的职务级别、工作表现进行考核。
3. 党支部委员考核由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年级团总支委员、院团委副书记、兼职辅导员考核由团委(学工办)负责;学生会、院团委学生组织、学长组考核由相应指导老师负责;班团干部、寝室长考核由班主任负责
4. 院外任职学生工作,需要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具证明材料。社团学生工作必须有社团社长本人签字的证明材料;若是社长本人,需证明材料需社团指导教师签字或盖章。
五、工作要求
1. 各班级由班主任完成对班团干部、寝室长考核,填写附件2《外语学院社会工作考核登记表(院内)》,并于6月11日前发送至邮箱1287400961@qq.com,邮件标题和附件请命名为“班级名称+社会工作考核”。
2. 学院各党支部、团总支、学生组织等完成组织成员考核后,请相关负责老师填写附件2,并于6月11日前发送至邮箱1287400961@qq.com,邮件标题和附件请命名为“组织名称+社会工作考核”。
3. 院外任职学生工作,请将附件3扫描件于6月11日前发送至邮箱1287400961@qq.com,邮件标题和附件请命名为“姓名+学号+社会工作申报”。
如有问题,请联系:
卓同学 1287400961@qq.com
楼老师 0571-88208575,loujiao@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外语学院本科生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pdf
外语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