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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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关于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事项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姚娅萍   发布时间:2021-09-09

各系、各研究所、各党支部:

根据《浙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20]50文件精神及人事处《关于2021年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此项工作的时间安排预告如下:

一、9231730前,完成个人申报和材料接收工作。申报人员需符合学校、学院申报职称的资格条件、业绩条件(可见校网http://hr.zju.edu.cn/cn/2021/0826/c29598a2416373/page.psphttp://hr.zju.edu.cn/cn/2021/0826/c29598a2416386/page.psp公布或院网转发)。欲申报者先登录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hrm.zju.edu.cn/xtgl/login_loginpage.html),选择“职称评审”模块(以下简称评审系统,开放时间:99日上午8:30-923日下午17:30请申报人员仔细阅读系统填报说明(下载)进行填报。23日必须在系统中申报完成并提交,并导出《申报表》发至yyp@zju.edu.cn

二、924日前提交系统生成的《浙江大学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申报表》及相应原始材料至学院人事科。(原始材料中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项目批件等均需提供原件,SCISSCIAHCI收录论文,影响因子、他引次数等应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以及其它证明材料。对材料提供不全者,学院暂不接受申报。业绩材料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930日(923日)之后取得证明材料的符合业绩统计要求的材料可另行补充),任职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1231日。

三、924-27日学院相关科室审核材料

四、929日前,申报者党支部提交申报人民意测评意见。申报者所在党支部组织所在系、所范围内进行民意测评,内容应着重包括师德师风、业绩贡献等方面(测评表由组织人事科发放给各相关党支部),所在党支部根据测评结果提出意见,将具体意见和测评结果填写到申报人员《浙江大学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申报表》(归档版),经党支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党支部公章。

五、1010日前,在评审系统完成申报高校教师人员的资格审查及业绩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进行业绩公示,并链接到学院网站公示。

六、108-12日(暂定109日周六下午二点)学院述职测评及初选。学院组织召开述职报告会并进行述职测评,申报人员在全院教授、党支部书记等人员范围内进行述职报告(ppt),正高每人8分钟,副高每人5分钟。经投票、院人力资源委员会讨论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七、1014日交齐送审材料。

八、11月下旬,完成送审及外评专家鉴定意见回收工作。评审结果同意数低于80%的,原则上不进入下一评审环节。

九、12月上旬,学院中评委评审;12月中旬,各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12月下旬,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十、关于申诉、投诉和举报。学部评审范围内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过程的申诉、投诉及举报由学部办公室受理,受理举报时限为各级评委会会议评审后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超出期限后不再受理。涉及学术不端的,根据浙江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相关规定进行调查。调查完成前,不影响评审程序的正常进行,调查完成后,根据调查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外语学院组织人事科

20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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