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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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外语学院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者:傅利琴   发布时间:2021-09-22

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浙江大学关于202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招生计划

2022年我院各专业接收硕士研究生推免生的数量按我校研招网已公布《2022年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计划数执行。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具体可参见我院发布的《浙江大学外语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申请办法: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可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程序

1. 外校推免生申请我院,办法如下:

1)网上申请:申请人于2021810日起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免试申请网报系统”提出申请,在系统设定的网申截止日期前填写有关栏目。后续申请人可在“状态查询”栏查询审核结果。本校其他院系的考生也可通过该途径报名。

2)准备材料:

请考生准备好如下材料,以备钉钉在线复试时考核复查。

①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②本科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③各类外语考试(包括二外考试)成绩单;

④已发表论文、各类证书或其他获奖材料;

⑤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正高职称专家的 专家推荐(可在附件中下载)。

2. 本校推免生推荐工作按本校“关于做好推荐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实施。申请就读我院的本院考生和本校跨院系考生均须参加我院各二级学科组织的招生复试。申请就读我院的本校跨院系考生,除了可以跟外校学生一起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免试申请网报系统”提出申请,也可提前与我院研究生教育科联系flq@zju.edu.cn,提交《浙江大学跨院推免复试申请表》(见附件)及上述①-⑤项材料(所有扫描件按顺序制成一个PDF),经二级学科初审后确定是否进入复试。

三、初审与复试

申请材料由学院各二级学科教学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审核,择优选定参加复试的考生。申请材料初审后,学院研究生科在系统中通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通过系统留言或邮件形式告知复试时间和要求,申请人须及时回复是否确定参加复试。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校对外校考生的综合考核原则上采用钉钉(DingTalk)平台以网上远程形式组织;本校考生线上复试或线下复试均可,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须按学院要求提前准备好用于参加复试的场所环境、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按时参加双机位网络远程复试;本校学生若线下复试,请根据学院安排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复试。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根据面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待录取与公示

20219月下旬,申请人取得正式推免资格后需按照教育部及我院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以及完成接收、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学院有权撤销待录取。

研究生院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或入学资格。

2. 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政审不合格;(2)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及以上(或80分以上);(5)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3.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4.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请于20223月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22331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我院。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5. 推免生招生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院推免生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生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生招生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6. 本实施办法由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专家推荐书(修改版).docx

附件2浙江大学跨院推免复试申请表.xls

                       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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