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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沈晓华   发布时间:2021-09-26

为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结合《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现将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超过基本修业年限(优博资助除外)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二、奖励标准

博士生30000/学年,硕士生20000/学年。

三、奖励名额

外语学院硕士4名,博士2

四、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校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技能精湛,发展潜力突出。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  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  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五、评审程序

1.  学生: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附件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打印)和汇总表,电子版以姓名+/博士生国奖审批表命名),10月10日前发sxh@zju.edu.cn,同时表格和纸质证明材料交东五407

2.  学院:召开公开答辩评审会评审,完成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评审会时间另行通知。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打印).doc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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