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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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通知

发布者:楼姣   发布时间:2021-11-25

20182019、研究生团支部:

根据团中央《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和《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文件要求,坚持全团大抓基层和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通过规范开展评星定级,持续整顿后进支部,不断提高团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提升基层团组织的组织力,结合工作实际,现决定在基层团支部中开展对标定级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15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含团总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二、评定标准

此次评定共分为五星、四星、三星、后进团支部、软弱涣散团支部5个等次。请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1年版,见附件)认真开展自评复评工作,特别突出将组织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作为核心指标。(对标定级评级时,如党史学习教育模块专题组织生活会未开展,只能选择软弱涣散团支部

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评星定级比例可以参照五星、四星、三星、后进团支部、软弱涣散团支部分别占比20%30%30%10%10%安排,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三、时间步骤

团支部对照《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1年版)》(附件1),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要求在1128日前完成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并填写《2021团支部“对标评级”自评表》(附件3),纸质版请在团支书和两名团员代表签字后于1130日前交至东五407办公室。

四、相关说明

1.分级负责。各院级团委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本单位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2.激励约束。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2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2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基层团委、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3.总结宣传。各院级团委及时将总结评估结果报送至校团委,重点反映经验做法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表现突出的团支部和相关负责人的优秀经验做法予以宣传推广。

 

联系人:楼老师 88208575

 

附件1团支部对标定级标准(2021年版).doc

附件2操作指南.pdf

附件32021团支部“对标评级”自评表.xlsx

外语学院团委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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