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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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团委关于开展2021年12月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楼姣   发布时间:2021-12-01

各本科生、研究生年级团总支,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现将202112月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推优”对象要求

1. 参加团内生活一年以上(成为团员一年以上),自愿申请入党,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均可作为“推优”对象。原则上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三个月以上。

2. 团组织在“推优”工作中,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把政治立场坚定,入党意愿强烈,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团员向党组织推荐。推荐重点是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及获得其它荣誉称号的团员青年。

二、“推优”工作程序

1、各团支部遵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1)工作要求和推优大会流程安排(各团支部书记务必逐字逐句认真学习),统一于1210日完成“推优”工作,填写《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2,注意填写的时候仔细阅读并严格参照附件5)并附上1000左右的个人事迹,并同时按照推荐优秀团员的先后顺序填写汇总表(附件3),两份材料电子版于1210日发送到22005027@zju.edu.cn,纸质版由团支部签署意见后交至东五407楼姣老师处。同时,请积极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

2、团支书需注意程序的规范性(详见附件1),做好会议记录,并将无记名投票情况如实填入审核表。党支部委派党员应认真记录推优候选人在团支部中的表现情况,团支部内有党员的可直接让一名党员负责记录,团支部没有党员的可联系对应党支部联系人委派支部党员进行记录,党支部联系人及对应团支部详见(附件4)。

3、“推优”过程中,各年级团总支要加强对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的管理监督,严禁出现不开会直接短信(QQ/微信)投票、不投票等违规做法。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学院团委:

楼老师 0571-88208575loujiao@zju.edu.cn

何同学 1334617783522005027@zju.edu.cn

 

附件1附件1 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doc

附件3浙江大学2021年12月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42021-2022学年外语学院本科生党支部联系人.doc

附件5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 (填写规范).doc

 

 

外语学院团委

20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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