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招生信息

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

发布者:傅利琴   发布时间:2022-01-11

外语学院自2018年起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申请-考核”选拔机制。为了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保证招生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公平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成立外语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分管院长、研究生思政分管书记、纪委书记、一级学科负责人、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二级学科负责人、院研究生科科长组成,由分管院长任组长,分管书记任副组长,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和投诉处理。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和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长:张慧玉

副组长:费兰兰

 员:董燕萍  张慧玉  何莲珍  高  奋  王  永

   赵  佳  郭国良  费兰兰  利琴

博士招生工作申诉受理:

费兰兰 zjuwyxy@126.com  88206181 外语学院东五408

高晓洁 zjuwyxy@126.com  88981916 外语学院东五307

成立六个二级学科博士生招生委员会:英语语言文学委员会、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委员会(注: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的语言学方向导师,其学生放到该委员会考核和计算名额)、德语语言文学委员会、俄语语言文学委员会、法语语言文学委员会和翻译学委员会。各委员会一般由五名及以上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部分二级学科根据实际师资情况定),其中须有1名为研究生德育导师,并设主任1名。委员会实行集体负责制,具体负责各二级学科报考考生材料的审核与复试工作。各二级学科博士生招生委员会名单报学院研究生教育科备案。

 

二、材料审核办法和程序

符合国家、学校和外语学院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规定的申请条件的申请者,需在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浙江大学外语学院申请攻读博士学位所需的材料。(具体要求参见外语学院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直接攻博

由二级学科博士生招生委员会审核申请者的材料,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教育科。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申请材料经研究生科初审、各二级学科博士生招生委员会复审,复审名单经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参加面试的硕博连读考生名单将在外语学院网(http://www.sis.zju.edu.cn/chinese/)―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上公布。公布时间:2022年寒假前后。

(三)普通招考

研究生科将符合报名资格与条件的“申请-考核”材料通过系统指派给由各二级学科招生委员会指定的3-5人初审专家,根据申请人在系统中递交的材料,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学术水平和从事博士学习的能力及专业潜质等进行初审并赋分,3-5位专家的平均分为该生的初审成绩。各二级学科招生委员会结合当年招生名额和招生的导师数量,择优确定初审分数线以及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初审通过的名单请考生自行登录博士报名系统查看。公布时间:2022年寒假前后。

初审通过的考生请在202231日前登录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选择报考的意向导师。

 

三、复试考核办法

通过初审的考生均需参加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才能进入复试环节。

(一)直接攻博

由二级学科博士招生委员会召集不少于5位本学科专家的面试小组,对直博生申请者进行面试。5位专家原则上需具有博导资格。面试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二)硕博连读

通过研究生科初审、各二级学科博士招生委员会复审的硕博连读申请者,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跟第三类普通招考学生一致)。面试成绩即为复试总成绩。

(三)普通招考

各二级学科招生委员会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查。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 笔试:一级学科自主命题,总分100分。

2. 面试:总分100分。由不少于5人的原则上需具有博导资格的专家组成面试小组,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并请各二级学科招生委员会妥善保管录音录像资料。

复试时间一般为20224月初,笔试的第二天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学院网上通知为准。如因疫情等特殊情况,复试时间和方式将作酌情调整。

 

四、录取办法

各二级学科招生委员会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按复试成绩由高到底依次拟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对应导师,经学院统一公示并报学校审核同意后确定最终录取结果。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专项计划申请者在通过学院考核后,由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和录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其他

1. 招生过程中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者,不予申请下一年博士生招生资格。

2. 未尽事宜按浙江大学规定执行。

3. 浙江大学外语学院拥有本实施细则的最终解释权。

 

              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

                                      20221


联系我们

电话:0571-88206044

邮编:310058

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

官方微信学生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