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复核与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沈晓华   发布时间:2022-02-22

各外语学院老师、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浙大发本 〔2019162号),现启动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复核、调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申请资助对象

计划新申请的同学请请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网址:eta.zju.edu.cn)进行操作:

1. 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平台;

2. 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自己的相关信息,结束后点击“提交申请”,页面自动跳转至“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首页;

3. 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返回首页;

4. 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对象申请”在线办理,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建档立卡户、低保家庭、烈士子女等特殊情况学生需上传证明材料(已有材料即可,不需另外盖章),提交申请;

5. 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对象申请结果”,点击个人申请记录,进入跟踪流程图点击“下载登记表”(如登记表显示不正常,可从通知附件二下载空白表自行填写),将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请适当调整页面,正反打印控制在一张纸内,若已填好两份申请表则无需再打印),并在认定理由、学生本人签字处签字;

6. 将完成签字的申请表提交至班主任,由班主任组织资助对象认定评议小组完成民主评议工作;

7. 以班级为单位,将本班申请表汇总提交至学院,由学院成立的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完成认定审核工作。

 

二、已认定资助对象资格复核

1. 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网址:eta.zju.edu.cn);

2. 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返回首页;

3. 进入系统“个人画像”版块,在“学生资助”类别选择“资助对象”,确认2021-2022学年春夏学期的认定档次:

1)如无误,则不需要做任何操作;

2)如需调整等级,则需填写《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档次调整申请表》(见附件4),交至东五407团委(学工办)蒋老师处,并按照新申请的流程完成申请工作;

3)如需放弃资格,则需填写《学生资助对象资格放弃声明》(见附件5),交至东五407团委(学工办)蒋老师处。

 

三、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对学生资助对象进行准确认定,是做好整体资助工作的重要基础,各学院(系)、学园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进度安排

1. 32日前,请相关同学完成上述相关申请;

3. 35日前,学院完成系统中学生情况确认和系统审核;

(二)报送要求

1.电子材料:《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汇总表》发送至3180103981@zju.edu.cn(注: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2021-2022春夏学期资助对象材料)

2.纸质材料:上交至东五407团委(学工办),材料包括:

①调整档次和新申请认定学生的《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需调整等级的《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档次调整申请》(见附件四)两份

③需放弃困难生资格的《学生资助对象资格放弃声明》(见附件五)两份。

 

联系人:蒋老师   0571-88208575


附件1:《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号).pdf

附件2: 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2021年版本).pdf

附件3: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汇总表.xls

附件4: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档次调整申请表.docx:

附件5:学生资助对象资格放弃声明.docx



浙江大学外语学院团委

20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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