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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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申请2023年研究生招生资格的通知

发布者:傅利琴   发布时间:2022-05-18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1965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与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http://www.grs.zju.edu.cn/2022/0511/c1335a2541147/page.htm)和《人文学部教师申请2023年研究生导师资格工作安排》(http://fah.zju.edu.cn/2022/0512/c38146a2541799/page.htm)的要求,现将教师申请2023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老师们根据标红的四类教师,按照要求访问“浙大服务平台”(网址:service.zju.edu.cn),点击“填表中心”-“导师资格申报”,进入申报页面。在完善个人信息后,完成招生资格申请工作

一、初次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须由教师本人上网提交申请。请教师在610日前通过“浙大服务平台”(service.zju.edu.cn)进入系统,点击“填表中心”-“导师资格申报”,进入申报页面。在完善个人信息后,可提交招生资格申请。申请后需打印《浙江大学初次申请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资格审批表》2份并签字,连同表上涉及的《近五年来主要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如论文复印件、专著内容摘要及版权页、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及简介)》、《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者近五年科研项目经费及经费核实清单(需签章)》送交研究生科,填写《人文学部教师申请2023年博士/硕士生导师资格简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xh@zju.edu.cn,研究生科将报学科、学部审核。如有疑问,请与学院研究生科联系。上述表格请在人文学部通知中下载http://fah.zju.edu.cn/2022/0512/c38146a2541799/page.htm


二、再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若教师申请的招生学科、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一致,则学院会按照65号文件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及《外国语学院关于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若干规定》,对导师的履职能力进行年度审核后,将审核通过的申请统一归档;若申请学科、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不一致,则须由教师本人上网申请,按初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程序进行审核确认,表格提交要求同第一类教师。

根据《外语学院关于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若干规定》,教师申请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时,如教师的拟退休时间点早于拟招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间点一年以上的,不再批准(有两种情况除外,详见附件《外语学院关于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若干规定》)。(这次申请的是2023级研究生的招生资格:20232.5年制科硕正常毕业时间是20263月,20234年制普博生正常毕业时间是20276月,5年制直博生正常毕业时间是20286月,3年制硕博连读生正常毕业时间是20266月)


三、由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确认的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包括绿色通道及各类人才引进时确认的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第一次申请招生资格时须由教师本人上网提交申请,系统将按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的程序进行审核确认。

根据学院人事科提供的信息,今年这类老师名单如下:

周闽(百人计划,外国语言文学博招资格,翻译学硕招资格)


四、20219月以后新晋(或重新认定)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讲师等职称但未确认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须由教师本人上网提交申请,系统将按初次申请的程序进行审核确认。表格提交要求同第一类教师。

根据学院人事科提供的信息,今年这类老师名单如下:

王敏(教授,外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周露(教授,外国语言文学)、杨骁(副教授,西班牙语语言文学)、左雅(副教授,西班牙语语言文学)、张芳(副教授,法语语言文学)

如有遗漏,请老师自行提出。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待学科、学部、学校完成审核程序后,获得招生资格的新硕导/博导请向研究生科提供一份电子版彩色照片(要求头像要大的),并请及时更新个人主页,我们会将院网导师风采链接到老师的个人主页上。明年3月份硕士统考生复试、导师双向选择前,有意向招生的新导师请提前与学科负责人沟通拟招生事宜。

另外,未带完一届硕士的副教授、百人计划研究员,若获得博士生招生资格,可以先在研究生指导教师系统申请博招资格,但是须等指导过一届硕士后再由学院决定是否纳入博士生招生简章。

2. 研究生招生目录、导师介绍直接采用系统相关数据,数据准确性与教师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请教师及时维护个人信息;教师个人信息(系统中带*字段)不全会造成学院无法统一归档,影响教师上招生目录。

3. 系统将会在后台审核教师的岗位类别、学生数、年龄等条件,不符合条件的教师,学院将无法统一归档。

4. 教师若忘记浙大通行证密码,可点击浙大通行证登录页面下方的找回密码(若无法找回,请联系学校信息技术中心:87951669)。往年已申请过招生资格的兼职导师,可通过原导师管理系统的账号(密码同账号)登录新系统。

5. 教师如有疑问,可向研究生科88206251咨询有关政策;未尽事宜请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联系邮箱:wangsz@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人文学部教师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实施办法(人文学部发【2019】3号).pdf

附件2人文学部教师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简况汇总表.doc

             人文学部教师申请硕士生导师资格简况汇总表.doc

附件3近五年科研项目及经费核实清单.doc

附件4外语学院关于教师申请招生资格的若干规定.pdf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科

                                     202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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